花了10多万元,装修材料居然以次充好?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投诉!

江西商报 2024-03-14 09:36:00

“装修前,和公司约定好了用哪些材料,做完水电工程后我到房间一看,水管、线管、电线用的是更便宜的产品,这不是明显的‘以次充好’吗?”

3月11日,消费者淦女士反映,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使用了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多次协商后,对方仍拒绝整改更换。

淦女士:约定的家装材料被更换 装修公司拒绝整改

淦女士是南昌市青山湖区进外村村民,2023年底,她找到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准备将家中两套10年前的安置房重新装修,面积总共150平方米。2023年11月5日,双方签订家装施工合同,约定装修方式为装修公司包工、部分包料,装修总价为11.18万元。

签订合同后,淦女士与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约定好了家装材料,并在“基础工程预算清单”中进行了明确约定。

“水管和线管明确约定了用日丰管,电线明确了用熊猫或者赣昌的,结果这些重要材料全被装修公司替换掉了。”淦女士在进行水电工程验收时,发现重要材料被更换了,房间内使用了更便宜的联塑水管和金杯电线。

2024年3月11日下午,记者在淦女士装修房间内查看了所使用的水管、线管及电线,发现确实与双方“基础工程预算清单”中约定的有明显出入。

在发现装修用材不匹配的问题后,淦女士多次向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反映,要求装修公司整改,但对方拒不整改。

装修公司:双方就用材问题已进行协商

“家装材料的问题,我们已经和淦女士进行了友好协商,对方也签字同意了,使用联塑等材料。”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江腾回复称。

双方签订的“工程质保合同”中写明,本工程使用联塑水管、金杯电线,后期确保质量没有问题,有问题由公司承担售后维护,维保期10年。

“装修公司更换材料前根本就没有告知我,装完以后,我才发现水电工程材料不对,他们就拉着我签‘工程质保合同’。”淦女士称,她是被装修公司几个人一起胁迫签的。但淦女士无法提供被胁迫的证据。

而江腾认为,家装材料的更换经过了双方协商确认,水电工程完工之后,该公司才继续装修,现阶段泥工部分接近竣工,涉及到支付工程款,淦女士又翻出水电工程装修用材的问题,可能别有用心。

为何要更换装修用材,是否为了节省材料费?针对这一问题,江腾进行了否认,他表示,联塑水管、金杯电线的品质、价格和原先约定用材并无多大差异,双方也约定了可以使用同档次其他品牌、规格、型号。

3月12日,淦女士前往五金店购买了几种材料进行对比,“25mm的水管,日丰管每米16.25元,联塑管每米只要4.5元,将近便宜了三倍,联塑线管的价格也只要日丰线管的一半,只有电线价格相差不大。”

记者查看“基础工程预算清单”中发现,的确有关于更换用材的规定,但前提为遭遇市场断货、缺货,江腾称当时日丰管确实存在缺货情况。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家装施工合同中明确:家装公司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告知甲方(淦女士),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禁用。

既然如此,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更换家装材料是否经过了淦女士同意?针对这一疑问,江腾拒绝回答。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农分局:将再次组织调解

西湖区市监局朝农分局贾姓工作人员回复称,就淦女士投诉江西匠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修用材不匹配一事,该局已经介入,并在不久前组织了一次协商。

贾姓工作人员解析道:“‘以次充好’是指用劣质产品、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个不是‘以次充好’,属于违反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下,我们先组织调解,如果装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我们也一定会查处。”

贾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消费者可到法院起诉。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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