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放在室内充电有可能会起火燃烧,这是很危险的,但仍有一部分人不知道这点常识,火灾发生后才后悔莫及。
武汉一名大四男生杜均浩趁暑假在外兼职打工,他与同校老乡李某合租了一套房,而李某和小杜可能都属于那种不知道电瓶车放室内充电是很危险的事情。
7月8日晚,李某把电瓶车带回租房内充电,小杜也未提醒他。
9日清晨,两人租房内的电动车突然起火,小杜未及时逃出室内而全身90%面积被烧伤,伤得这么严重,确实让人痛心。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个室友李某心眼还有点坏,他逃出室内后,并不是不小心把房门关上,而是他想把楼道的灭火器拿回去灭火,他突然又没灭火,而是把门关上了,他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在犯罪?
如果他当时拿着灭火器冲进室内灭火,就算小杜会被烧伤,至少不会这么严重。
据说小杜的伤严重到手指头都被烧黑了,植皮都不行,有可能会被截肢,截止到12月22日,他己植皮10次,医药费更是惊人的花费了两百多万,情况还不容乐观。
而涉事者李某一家人对这次火灾的态度没有真心诚意想帮小杜一把,平时他们都没有去医院看望过小杜,就连赔偿医药费,他们也只给了一万元。
直到12月初,李某被警方逮捕,李某的家长才想起这事,他们还好意思打电话给小杜家长求情,让他们高抬贵手。
李某犯下的错,造成了严重火灾,作为大学生的他,他应该知道失火了先救人,而不是关门不救,他的行为已是在犯罪,该判刑就得判刑,他的父母向小杜父母求情,难道就能换来减轻罪行吗?
网友看见这样的新闻,都是满腔愤怒。有的人认为,“多判他几年”,“这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说实话,大学生居然不知道电瓶车放室内充电会很危险,这真的是不可思议。
李某不知道,难道小杜也不知道?电瓶车放室内是有安全隐患,一旦电池起火引发火灾,给电瓶车充电的李某责任就大了,万一两个人都逃不出室内,岂不是更惨!
今年2月份南京一小区曾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着火原因也是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引起的,这么严重的火灾,都登上新闻热搜,难道这些大学学校都没有给学生宣导一下?电动车不能放室内充电。
相信每个学校每年都会做一些火灾知识讲解,及火灾逃生演练,作为大学生的李某也应懂点火灾常识。
当火灾来临,李某逃出门后不但没使用灭火器灭火,他返回来后反而将门关了,这已经不能用自私行为来形容他了,这是犯罪,是想将小杜置于死地?
警方抓捕李某也是迟早的事,同时也提醒更多使用电瓶车的人,他人的教训还是要吸取,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让电瓶车在室内充电又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