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通关四大原则你知道吗?
1、申请报关的单据必须齐全
对于一般商品必须的报关单据主要有报关委托书一份、出口关单一式两份、出口收汇核销单一份、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各两份。如果出口商品不是在生产所在地的海关通关,而该商品又是国家的法定检验商品,则还需要一份代理报验商检委托书。如果系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品牌商品,则出口商需要出具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果是国家专控商品,则出口商需向海关出县出口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正确填写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的准确将关系到出口国家出口退税税率的高低,海关在査验时将严格核査。所以出口商在填报8位数字的海关商品编码时,一定要认真填写与商品严格一致的相应编码,而且各种相关单据的同一种商品编码要保持一致,绝不能不负责任地任意瞎编,更不能为了某种不正当的目的张冠李戴。以免给出口工作带来后患。
3.商品品种申报必须齐全
在进出口业务中,因为客户的需要,有时一批出口货物品种比较多,出口商在填写相关申报单据的时候会比较麻烦。有些人为了图方便和省事,往往只填数量较多的商品品种,而将商量较少的商品品名不予列明。这种做法不管出口商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客观上都是一种非常严重、恶劣的走私行为。海关一经査出,轻则要将全套出口通关程序作废重来,推迟货物的装运时间;重则罚款,没收货物,暂停甚至取消企业的出口权,直至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4.委托报关提前安排
如果委托代理报关,特别是异地装运,出口人一定要事先提前与承运人联系妥当相关事宜。比如,装哪一家船公司的船,哪一班船,经办人是谁,货物什么时候送到,送到什么具体地方,收货单位是谁,联系电话是多少,需要那些单据,需要多少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