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警方在内蒙古包头市一个麻将馆内抓捕了一名犯人。这名犯人长发披肩,面部还化了妆,不知情的人一看会以为这名犯人是名女子。
然而,这却是一名男性犯人,曾在1999年因与人争执将人杀死,并从山西一路逃到包头,并成功躲了21年。
这名男子叫姬超,是山西灵丘人。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把他卖给了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那户家人并没有什么钱,只因为家里没有孩子,所以才把他买回来当作自己的儿子,好在这养父母对他是真心疼爱,平时也不舍得打骂。
养父母家里并不富裕,在他上学时经常为了他的学费忧心,在他中学的时候,实在是凑不出供他上学的学费,于是他辍学了。辍学后的姬超,体谅养父母的不容易,并没有怪他们,反而决定外出打工减轻家里负担。
当时村里有人打算去北京闯荡,他决定跟着老乡一起去。在偌大的北京,一个没文化没技术的人并不好找工作,没有办法的他只能去饭店里帮厨师打下手。
北漂苦学技术在这期间,他表现出对做菜的兴趣和极高的天赋,在帮厨师打下手期间,他也在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厨艺。
没多久,他就能完成一些简单的菜肴,并且逐渐得到了大厨的认可和信任。他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深入了解各种菜谱的烹饪技巧和配料搭配,到了后来,主厨甚至让他代替自己负责各种硬菜的烹饪。
技术的提高带来的是经济收入的提高,在饭店工作几年的姬超,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子,他的厨艺得到了认可,饭店老板给他开出了高薪。但是高薪对于姬超来说,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
常年在外拼搏,让他很挂念家里的养父母。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养父母也渐渐年迈,所以姬超想要回到山西,离两个老人近一些。他想,如果两个老人有什么事情,自己在山西也能及时赶回去。
而且,凭借自己的厨艺,在家乡开一家饭店相信生意会不错。下定决心的姬超,马上向饭店老板辞工,虽然老板不舍,但是看他去意已决,也没在多说什么。等结算完工资以后,姬超便买票踏上了归途。
在回家的火车上,他遇见了一个人,也正是这个人,让他的一生发生了改变。这个人叫袁魏,跟姬超是老乡,两个在车上聊的很投机,姬超甚至觉得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在下车前,袁魏说自己钱包丢了,希望姬超能借自己一点钱。
姬超对这个跟自己聊了一路的人很有好感,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对袁魏的说辞,他没有丝毫怀疑,觉得这个朋友既然有难处,自己能帮就帮,于是把自己身上的钱全给了袁魏。
被当自动取款机,老实人只会默默忍受姬超回到山西没多久,便拿出自己的积蓄开一家饭店。他为人踏实肯干,饭店没多久就做的有声有色。就在这个时候,他再次遇到那个在火车上聊的很投机的男人。
再次遇到的两人在一块又聊了起来,袁魏从姬超口中得知他开了一家饭店,以及饭店的位置。两人分开后没过多久,袁魏就跑到姬超店里跟姬超借钱。
姬超觉得袁魏可能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自己有能力帮忙那就帮他一把,就这样袁魏从姬超这里陆陆续续借了好几次钱。但是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次袁魏借钱都不提还钱的事情,次数一多,姬超便不愿意再把钱借给袁魏。
袁魏本来就是一个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先前看姬超借钱给自己很痛快,早就把姬超当成了自己的自动取款机。但是现在这个取款机却不愿意再把钱给自己,这不是断自己财路吗?
于是为了借到钱,袁魏便到姬超店里闹事。姬超这时才看清袁魏的真面目。但是为了不影响店里的生意,姬超不得已把钱再次给袁魏,就当是拿钱消灾。
拿到钱的袁魏非常得意,做生意的都怕有人来闹事,他觉得自己已经拿捏住了姬超,所以他更加肆无忌惮,三天两头便去找姬超拿钱。
兔子急了会咬人,老实人被欺负狠了也会反抗。一天,袁魏跟往常一样到姬超的饭店里拿钱,一开口就是一大笔金额。姬超积蓄全部用来开店了,平时赚的除了买食材,还有大部分已经给了袁魏,现在根本拿出不这么多钱。
姬超将实情跟袁魏说了以后,袁魏不以为意,扬言今天必须拿到钱。
泥人尚有三分火气,袁魏几次三番过来借钱闹事,早就引起姬超的不满,先前都是为了不影响店里的生意,但是此时的姬超已经不想管这么多,当场拒绝了袁魏的无理要求,并对袁魏说:“我今天不会借钱给你,以后我也不会再借钱给你。”
眼看姬超不愿意借钱给自己,袁魏开始在店里闹事,想让姬超重新向自己妥协。为了阻拦袁魏继续闹事,姬超上前和袁魏扭打在一起。袁魏本来就是小混混,经常打架斗殴,姬超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情急之下,姬超拿起放在一边的菜刀,往袁魏身上捅去,一连捅了几刀。
害怕被抓捕,男扮女装躲避21年等到姬超反应过来的时候,袁魏已经躺在血泊之中一动不动。姬超伸手到袁魏的鼻子底下,发现此时的袁魏已经没有了气息。姬超意识到自己杀人了,害怕会被警方抓捕,慌慌忙忙收拾东西开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活。
在逃亡路上,他想到如果自己扮成女性,肯定没人怀疑到自己身上。于是他购买了女性的衣服和化妆品,简单的收拾自己,然后从山西一路逃到了包头市。
为了让自己的伪装更加真实,他跑去学习舞蹈,天天呆在女人堆里,学她们说话和穿衣打扮。二三十岁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却要天天伪装成女人呆在女人堆里。为了不被警方抓住,只能每天忍住自己对女人的欲望。
付出都会有回报,他努力学习和伪装成功欺骗了周围的人,人们提到他时都会说是从山西来的单身女性,平时脾气不好不爱跟人交流,21年来从没有人怀疑他是个男人。
就在姬超觉得这辈子自己将会以一个女人的身份过完剩下的一生时,警方却在2020年收到线报,得知他在内蒙古包头市,于是警方赶往包头市,打算将这个逃逸21年的犯人抓捕归案。当警方在姬超周围监视时,根本不敢相信当初的帅小伙现在是一副胖大妈的模样。
警方监视姬超的过程中,掌握了他每日的行踪,知道他每天都喜欢到麻将馆里面打麻将。在9月9日,警方安排人员伪装成为棋牌室的客人在打牌,当姬超刚进入棋牌室的时候,民警立即起身抓捕姬超,这个逃了21年的逃犯也终于落网。
法律解读:多次被敲诈勒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切勿冲动葬送自己在本案例中,袁魏在最开始的时候以钱包丢失为借口向姬超借钱,后来又多次借钱,并以闹事威胁的方式达到目的,涉嫌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袁魏以威胁的手段向姬超借钱时,姬超可以保留证据以及记录借给袁魏的金额,然后到公安局进行报案处理,如果金额达到二千及五千以上,袁魏即构成犯罪,最轻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多次敲诈勒索和金额巨大,将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姬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在二人争执过程中,杀害袁魏,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本案例的情况,姬超杀人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到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如果姬超在杀人后自首,在量刑时将会对他从轻处罚。但是他并没有认罪,而是在案发后逃跑,并隐藏身份躲了21年。
在我国《刑法》中,有个法律概念叫做刑事追诉时效,也称为追诉期。它规定了不同的罪行有不同的追诉时效,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提起刑事诉讼,否则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也就是说,如果杀人案件发生后二十年内没有提起刑事诉讼,就无法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很多人觉得逃亡了21年的姬超,即使被抓也应当无罪释放。
但是,《刑法》第八十七条针对这种情况做了补充,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因此,只要认为必须对姬超的法律责任进行追溯,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逃亡了21年,每天都心惊胆颤甚至抛弃自己的男性身份,在最后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如果知道是这样,那么在当初面对敲诈勒索时,他是否还会选择自己动手而不是报警处理?
放了他,不应座牢,属正当防卫。
个人觉得,他不懂法,但也没犯法,只是他自以为犯法了
为了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难道就不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吗?
那个年代!势单力薄是很难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冤案最多
不是说超过二十年不追究了吗?
没立案才适用追溯期的规定,已经立案无论多少年都得抓。
90几年谁管这种事,报警都没用。就应该无罪释放
以前年代要么忍气吞声自己开店给别人打工,要么就逃别的地方找个有影响力的朋友会帮的,这样外面小混混就没有谁敢来闹事,另外人家保护自己财产都不可以阻拦自己的损失吗?人家不懂法,量刑也是轻判,错过在于敲诈方多次敲诈多次损害他人物品把被告人情绪影响失控
这个人的21年简直是悲哀,从情理来说并没有错,不过是多捅了几刀,是因为他自己太害怕了。所以说主观上来并没想故意杀人,法律是没有人性的,你做了哪一条,就办到哪一条,很多原因它不管了。
为什么好人没好报
应该网开一面,那个恶人是罪有应得
你就胡编吧?会报应的
md,这么长我竟然看完了,想不明白无亲无故的关系,还借那么多次钱,是不是傻。交朋友而已,这个人不行,就远离他。
姬超属于防卫过当,被害人得寸进尺,恬不知耻,有错在先,杀他就当还债了。姬超的命运被这个混蛋完全改变了,真是可惜可叹。
胡乱配图[点赞]
[并不简单]已经过了追诉期15年以内应该没有事吧
我感觉也是正当防卫过了而已
律师解读的敲诈勒索罪挺好,真要报警了警察也是调解一下,下来还是找事,苦的还是老百姓。
化妆为女人能理解,但戴假发不是多此一举吗?把头发就起来不就解决这个问题了吗?
十年不是过了诉讼期?
😄😄同志们:二十一世纪不要看这些东西了,只有浪费时间的份!
所以不要和所谓老乡交流感情。
人脸识别,自动报警,所以警察就来了,人脸胖瘦有变化,但是五官位置比例关系不会变化的。
有点假,故事会吧[吐舌头眯眼睛笑]
可悲的老实人
都是人做出来的
逃避不好过啊
这个标题?小便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这种故事纯属虚构,老实人跟本不会逃,这种情况最多坐十年八年,牢改好的话5年没问题!
这法律。。。20年不追诉,后面还有话,都给你说了。。。
这是一个悲剧
二十年是不是已经过了刑法追诉期?
还好当时有逃走,要是当时去自首也会判故意杀人罪,至少死慢。现在被抓最多也判十来年。
他就不应该逃跑,不然早就早就过好了,白白受二十年罪
依靠自己从小就拥有的好嗓音,开了一家舞蹈培训班?
走投无路才痛下决心努力,早痛下决心啊,还能得个好下场,[呲牙笑]
开局一张图,结果全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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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他,我说的
正当防卫
应该让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你这个法律解读可解决不了问题,那种人又不会被捉起来,就算捉去坐牢也不久,出来那你又怎么办?
当年抓到要枪毙现在死不了
如果文中写的是事实,这个杀人犯应该从轻量刑。
追查多日,潜逃二十一年啥意思?不是追查很多年吗
防卫过当让他不敢自首。
我就想没有胡茬子吗?
放了他,杀人是无奈之举
这就是社会的弊端
男人变大妈[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在自己的饭店里被多次敲诈勒索,这是正当防卫吧!!!
我觉得这两个人是同性恋,其它无法解释!
法律是老实人的紧窟咒
九十年代的社会事实写照
男人过20几年能变成大妈吗?
没有一张图片是对版的
世道不公!!!法理不存!!!坏人长存!!
可以放过了!改过自新了
还法律呢,呵呵,
姬姓
无罪释放[呲牙笑]
在社会最顶成东躲西藏!??
不是说开了杀戒就会成杀人魔吗?这个人不但没成魔,反而换个角色活出了自己人生价值(开舞蹈班)。唉,这种人应该要给他机会活下么。
隔了几十年还要死命追捕!一个不算超坏的坏人!
小便编的蛮像的 ,继续编……
干特工的料
看了半天,正当防卫而已,对屡次敲诈勒索给与拒绝,对方寻衅滋事而自我防卫,我觉得没问题
正当防卫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随便借钱给别人,尤其是会说话的小混混。
不是说20年抓不到就放弃吗
都是一顿乱编
无图无真相,瞎掰
没有法律意识也是很可怜的
这男的男扮女装21年不被发现,说明什么?而且和小混混一见如故,还当他的自动提款机,又说明什么?从头到尾都没有这男的女友或者老婆的信息。这很可能是两个基佬搞上了,最后金钱纠纷引发杀人案件。
很多时候都是求助无门,到出事了就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或报警
离了大谱[笑着哭]
满嘴忽必烈
立即释放!
这是个好人,不应该被处罚
应该无罪释放…这位仁兄真的不易…
标题:男子变大妈,没看懂。
能抓出来逃了20多年的,有些压根没逃却能不予立案,,结怨太多无法查清直接撤案,却能抓却不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