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占位费”在济现状:收费标准各异,提示不明显

齐鲁晚报 2024-09-13 17:20:33

近年来,为提高充电桩使用率,充电桩运营商往往会向车主收取“超时占位费”。有车主认为,收取占位费能够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有车主则认为,占位费收费标准缺乏统一管理和规范,价格高且相关提示不明显。在此方面,济南市场如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探访。

郁闷:

85块钱的充电费

58块钱是超时占位费

“交费的时候发现要交85块钱,其中有58块钱都是超时占位费。”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济南某车企自营的充电站点扫码充电后,就近去周围商场购物,回来后发现被运营方按照每分钟1元的标准收取了“超时占位费”,“交的占位费比电费高两倍不止。”

“之前确实没有注意过占位费,充电桩上也没有明显标识。”刘女士赶忙再次在小程序中打开充电站点的详情页面,发现页面底部一行小字写着“非充电占用车位或枪30分钟后,1元/分钟”。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有过类似经历的网友不在少数,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为“充电站缺少占位费醒目提示,且收费缺乏标准,价格普遍过高”。

“对于大部分车主而言,超时占位往往都是疏忽大意造成的,适当收取占位费是可以接受的。”陈女士表示,尽管能够理解为了提高充电桩运行效率而设置占位费的做法,但1分钟1元的收费标准,颇有种变相盈利增收的意味。

尴尬:

字小甚至选择性“隐藏”

占位费提示普遍不明显

9月11日,记者走访了济南多个充电站点发现:在充电站点附近的标志牌或海报上,运营平台均有关于收取占位费的提示,但普遍字体较小,且不少提示未写清具体计费标准及金额,需要车主在APP上进行确认;至于充电桩上,除充电二维码外,则没有任何关于占位费的提醒与解释。

除了充电站点现场标识不明显,车主扫码后,手机小程序或APP页面对于占位费的提示也普遍被“边缘化”。记者对多个品牌的充电桩进行扫码发现:与电费、充电优惠、空位数量等信息在页面呈现上的醒目相比,占位费的相关信息则颇为不显眼——有的被设置为灰色;有的则更为“隐蔽”,不仅需要进行下滑页面,还隐藏在限时免费停车的选项后,需要车主点开后才能看到具体内容。

针对一些车主反映的“在充满电后未能收到提示”的情况,某车企客服介绍,如果车主下载了官方APP且打开推送设置的情况下,在充电结束时会对车主进行两次推送,提醒车主即将收取占位费。

“如果没有下载APP,我们会发送短信。”上述客服人员表示,尽管平台有相关提醒,还是建议车主自行安排好充电时间,及时驶离车位。

“如果是第一次在充电站点充电,确实容易掉到被收占位费的‘坑’里。”一名新能源车主告诉记者,他也曾被收取过30多元的占位费,“从那以后,充电前,我格外留意相关信息。不是所有的充电站点都会很清楚地提示你要收占位费。”

现状:

不属于政府定价

济南尚未有明确标准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6年,特斯拉就推出了车位占用规则,当时收费标准为每分钟2.6元。2019年,特斯拉又提高了超时占用费标准,一般每分钟3.2元,无空闲车位时每分钟收费高达6.4元,意味着超时一小时需交384元。此后,小鹏、极氪、特来电、星星充电等车企及充电桩运营平台也纷纷采用收取占位费的方式来避免充电桩被“霸位”。

虽然收取占位费成为共识,但每个品牌的收费标准和时间计算方法却各不相同。例如,小鹏非充电占用车位30分钟后,占位费为1元每分钟,封顶100元;极氪占位超30分钟后,占位费同样为1元每分钟,封顶50元;特来电超时占位费为0.5元每分钟;星星充电部分场地的占位费每分钟则仅收0.08元。另外,在一些小型充电站,还有每半小时3元等计费方式。

事实上,一些城市也曾对充电桩占位费出台过相关管理办法。

2023年4月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提到,充电车辆在专用充电停车位充电完成后未能及时驶离的,充电运营商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

此外,北京、广西柳州等地还进一步对占位费价格设置标准。如:北京市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中提出对占用电动车泊位和在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的电动车,停车场可以在单位时间收取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150%的费用;柳州市《关于加强规范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等收费行为的通知》则规定对非充电而占用场站内充电位的车辆,以及充电完成超过1小时后未及时驶离的车辆,可按5元/小时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目前收取占位费已是一个行业惯例。”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充电桩占位费收费标准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其不在《山东省定价目录》中,不属于政府定价,“车企可以根据自身的利润、经营策略等因素自行定价和收取。只要做到透明公开,就是合法合规的。”

相关部门:

已关注到此事

并与相关车企进行讨论

在不少新能源车主看来,收取占位费是一回事,如何收取又是另一回事。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济南新能源汽车共21.5万辆,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4.4万辆,同比增长40.48%。根据2023年底发布的《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截至2023年9月底,济南市充电桩保有量为6.54万台。

采访中,不少车主表示:尽管在热门景区及商圈附近,充电桩存在“资源紧缺”的情况,但整体来说,市区充电还是比较方便的。

“如果说制定占位费是为了增加充电车位的流转率,那么在充电桩未出现紧缺的情况下,收费标准是否也该进行灵活调整。”车主李先生认为,车企应该通过技术手段,对车位进行更精准管理,借此调整相应的收费标准。

“加强提示是运营方的义务。”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认为,运营方应向消费者做出明确提醒,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也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反映,以督促运营商进行整改和升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收取占位费的最终目的其实是保障充电桩的有序运营。“除了运营商应做到明确的告知义务外,消费者也应培养良好的充电习惯,规范停车充电秩序。”

“我们也关注到了。”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9月10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与相关车企进行座谈,针对占位费价位设置、相关提醒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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