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光棍救下即将被埋入土的女婴,智力有障碍的他拼了命将女婴养大成人,不料24年后,他的掌上明珠却将他视为仇人,为断绝父女关系将老人告上法庭。村里人都说,当初不如让女婴自生自灭,简直养了个白眼狼。
这个满面愁容的老人名叫方崇才,他一生未婚未育,只有一个养女相依为命,但如今就连养女都要抛弃自己,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呢?24年前,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了这个宁静的小村庄,男人怀抱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他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看是否有人愿意收养那个婴儿。
可是从白天问到了晚上,却始终没有一户人家愿意收养。于是这个狠心的男人居然抱着女婴走到了山洞里,打算直接将她埋了。此时的女婴似乎预感到了自己不幸的命运,她大声啼哭,巧的是一名村民就在附近,他听到了女婴的啼哭声,循声来到了山洞中。
这个男人就是方崇才,当他看到女婴即将被放入土坑时,他着急的上前阻止。得知男子要抛弃女婴,他马上将女婴抱到怀中,说自己愿意收养她。方崇才是村里的光棍,他因为早些年发烧烧坏了脑子,所以从那之后智力上就不如常人了。
虽然智力有缺陷,但是他却是个朴实善良的人,由于心疼女婴,他将其带回了家,打算抚养。哥哥嫂嫂得知此事后并不支持,方崇才是一个自理都困难的人,他自己生活还经常需要哥嫂的帮助,如今收养一个女婴,肯定无法照顾好她。
就算辛辛苦苦将她养大,以后万一孩子想找亲生父母,那不就鸡飞蛋打了么。但方崇才却十分倔强,他坚持要养这个无依无靠的女婴,哥嫂拗不过他,就只能同意了。他们只希望这个女孩长大后,可以有感恩之心,能给弟弟养老送终。
从这天开始,方崇才就将女婴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哥嫂也帮了不少忙。白天方崇才和哥哥外出干活儿,嫂子就把女孩接过去照顾,等到晚上兄弟俩下班后,女孩再回到方崇才身边。
平静的生活持续了许多年,方崇才和哥嫂都将女孩当成了自家亲生的孩子抚养,还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方梦珍,不仅供她衣食,还送她去上学,希望她可以通过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
但自从上了初中之后,方梦珍便开始变得叛逆,不听管教了。她不爱学习,总是逃课跟一群狐朋狗友玩耍,导致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辍学后她到外地打工,并且还交往了一个男朋友,开始谈婚论嫁。
方崇才坚决反对,此时方梦珍正是读书的年纪,结婚成家为时尚早,并且那个男孩不仅外形很差,家境更是贫穷,不敢想象结婚后方梦珍要吃多少苦。但方梦珍似乎是铁了心要跟男友在一起,她居然对养父说,你又不是我亲爹,不要管我那么多。之后她就自作主张跟男友结婚了。
事已至此生米煮成熟饭,方崇才也就只能接受了。结婚时方崇才没有要一分钱彩礼,但是他的哥哥跟男方父母签署了一个协议,那就是要求方梦珍给养父养老送终,男方父母支付给哥嫂14000元用于给方崇才养老,另外为防止男方毁约,还要在方崇才银行户头上存3万元当做押金。
假如男方毁约的话,这笔钱就用于方崇才养老。一开始男方家答应了,还主动将方崇才接到家里照顾。但是婚后不久,方梦珍婆家就变脸了,他们不仅直接将方崇才送了回去,扔下了300元当赡养费,更是直接将其户头上3万元押金取了出来。
原来他们一开始答应是因为当时方梦珍正怀着身孕,他们盼孙心切,所以签协议只是缓兵之计,等到孙子。生后,他们就可以无后顾之忧的毁约了。明知道方崇才是一个智力障碍人士,还耍心眼欺负他,这家人毫无道德可言。方崇才的哥哥为其主持公道,向方梦珍婆家讨要那3万元。
既然对方毁约了,那就需要交出3万押金,作为方崇才的养老钱。可是婆家人根本不给,也认为方崇才作为一个残疾人,没有能力要回来钱。最终哥哥将婆家人告上法庭,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婆家人才不情不愿的归还了那3万元。然而从始至终,方梦珍却从未帮养父说一句话。
方梦珍的婆家很愤怒,他们认为官司输掉这件事让他们全家人都抬不起头来,明明是亲家却闹上公堂,于是这亲家关系彻底闹崩了。方梦珍在此时不仅不站在养父这边,还跟着婆家一起恨养父。她甚至直接上门,要求和养父断绝关系。
这个举动让全村人都议论纷纷,当初大家都有目共睹,是方崇才救下了差点被埋的方梦珍,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养大,没想到居然养了一只白眼狼。此时的方崇才十分后悔,早知今日,还不如当初让方梦珍自生自灭的好。
方梦珍一心想跟养父断绝关系,虽然她的户口一直都在方崇才家,但是她查询了许多资料得知,当初养父收养自己时手续不全,在法律上两人并没有达成收养关系,所以她利用这一点将养父告上法庭,没想到还真让她钻了空子,法院判决二人养父女身份不成立。
这下方梦珍的目的达成了,既然两人在法律上没有关系,那么自己就没有赡养方崇才的义务了,以后方崇才的养老送终都跟她没有关系了。如释重负的方梦珍满意的回到了婆家报告这一喜讯。方崇才辛苦多年养大的女儿,如今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无依无靠,靠捡垃圾和低保维持生计,独自居住的他就连生病了都没人知道。好在他的哥哥很关心这个弟弟,哥哥咨询律师后,将方梦珍告上法庭,向其索要抚养她多年所花费的费用。果然哥哥胜诉了,法院判方梦珍需要支付多年来方崇才在她身上花费的钱财共计16万元。
虽然这场官司让这对养父女之间的矛盾更加深厚,但是即便不打官司,方梦珍也不会赡养养父,打了官司后,起码她不得不支付这16万元,有了这笔钱,方崇才的晚年生活起码有了保障。
这件事令人无限唏嘘,24年前假如不是方崇才相救,方梦珍早就没了命,可即便她很清楚这一点,她依旧对养父没有感恩之心,就连最基本的养老送终的责任她都不愿意承担,可见她自私冷漠的本性。希望方崇才老人可以无病无灾,安度晚年。
养的是没错,但是谁知道会养出这么一个没良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