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位注射死刑的亿万富翁,临死前:我捐495亿,饶我一命

探史纪闻录 2025-01-06 17:40:36

——【·前言·】——

2005年1月13日,曾经有百亿资产的袁宝璟因为雇凶杀人被判处死刑,袁宝璟在听到判决之后,当场就大喊冤枉,还要自己所有的钱换一条命。

2006年3月17日,袁宝璟被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也是我国第一位被注射死刑的人。

明明是亿万富翁的袁宝璟为什么会一步步走到死刑呢,他雇凶杀人又杀的是谁呢,他所雇的人,最后又是什么下场呢?

——【·落入法网】——

2003年10月4日,曾经是刑警队长的汪兴被人杀害,公安局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汪兴被害的原因。

在调查中发现,汪兴辞职之后,和袁宝璟一起合作,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闹翻了。

而在2003年的时候,袁宝福和袁宝森这两人经常的来北京,在汪兴被害后不久,还发现两人之间因为钱发生了矛盾,袁宝福的右手受了伤。

调查组还查到,袁宝森和袁宝福两个人都有犯罪的前科,在根据袁宝福和袁宝森两人又查到了袁宝琦和袁宝璟身上。

2003年11月23日,警方抓到了袁宝福、袁宝森,2003年11月24日,又抓到了袁宝琦,还有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抓了袁宝璟。

2005年1月,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人被判死刑,袁宝福死缓,在法庭宣判结束之后,袁宝璟大喊冤枉,并表示捐出495亿,只要能保住一条命,袁宝璟希望留一命的愿望还是落空了。

2006年3年,袁宝璟第一个被执行注射死刑,这也是我国1997年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之后,被注射死刑的第一个人。

——【·商业对头·】——

1996年的时候,袁宝璟投资期货生意,可是这次的袁宝璟没有像之前那样大赚一笔,而是赔了差不多9000万。

袁宝璟认为会赔钱全是因为生意伙伴刘汉的原因,袁宝璟就拿出16万块钱让汪兴去干掉刘汉。

可是汪兴并没能成功杀掉刘汉。

——【·雇凶杀人·】——

汪兴在1978年的时候考进了警校,1981年进入辽阳刑警队,年轻时候的汪兴不怕苦不怕累,更不怕牺牲,四年的时间,就成为了警队中的中流砥柱,还被安排外出培训2年。

也就是这次培训,汪兴认识了袁宝璟,两人是在同一火车上,因为两人目的地相同,就这么交谈了起来,等到了北京之后,两人就分开了,但汪兴还时不时的去看袁宝璟。

等到汪兴培训结束离开之后,两人还是不是的联系,袁宝璟留在北京,先进了银行,后又辞职开公司,收购公司,挣的钱越来越多,人也过的风生水起。

而袁宝璟的成功,也让已经是刑警队长的汪兴心动了,在1992年的时候,汪兴辞去了刑警的工作,去跟袁宝璟干了起来。

因为袁宝璟在刘汉手下吃了亏,就让有过刑警经历的汪兴去杀了刘汉, 1997年的时候,袁宝璟给了汪兴16万块钱当做报酬,但是,刺杀刘汉没有成功。

汪兴从这事里看到了巨大的利益,他就拿着袁宝璟让他去刺杀刘汉的证据,威胁袁宝璟,给他钱,要是不给,就去告发袁宝璟的公司偷税等等的事情。

袁宝璟因为汪兴多次的敲诈,已经动了杀心,他找来了兄弟袁宝琦,把这事告诉了他,袁宝琦把这事揽了下来,让袁宝璟放心。

袁宝琦找到了堂兄弟袁宝福和袁宝森,商量一番后,在2001年11月15日的时候,汪兴被袁宝森砍了11刀,还好及时的送去了医院,才保住了命。

2003年7月,袁宝璟再次安排袁宝琦去杀汪兴,袁宝琦找到了袁宝福,给了18万让他将汪兴杀掉。

2003年10月4日,袁宝福和袁宝森发现汪兴回家了,两人跟着汪兴来到了他家里,袁宝森拿着猎枪,两枪九江汪兴打死了。

——【·袁宝璟的商业之路·】——

袁宝璟出生于1966年2月16日,他的家庭是一个贫困家庭,家里有兄弟姐妹五个人,他是老三。

在1985年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了银行工作,但是在1992年的时候又辞去了银行的工作,自己开起了一家公司,建昊实业发展公司。

袁宝璟花10万块钱买下了“小黑麦”的专利,又租了300亩的地,等到黑小麦成熟销售之后,袁宝璟挣了200多万。

之后他又在股票、债券里打拼,在获得收益之后,又吞并了60多家公司,到了1996年,袁宝璟的资产就有30多亿了。

袁宝璟开的建昊企业,资产在不断的扩大,袁宝璟也被人们称为“收购大王”、“商业奇才”。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一次赔钱,便认为和合作伙伴的错,就雇凶杀人。

袁宝璟在多次的成功的之下,只是经历一次赔钱,就认为是刘汉的陷害时,最先想到的是去雇凶杀害刘汉,完全没有思考过可以用合法的手段去解决这件事情。

而在汪兴的数次勒索之后,再一次用了违法的手段,去杀害了汪兴。

在这几次的雇凶杀人中,袁宝璟一个原本从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难道不知道他雇凶杀人的后果是什么吗?金钱让他迷失了,让他认为钱是无所不能的,甚至还想用钱打动法官。

但袁宝璟的算盘打错了,袁宝璟犯下的错误怎么能用钱就放过他,他要付出代价。

袁宝璟的行为不仅是毁了他自己的生活,还牵连了他的家人,他的妻子为了能让袁宝璟出来,花费了很多的金钱,但还是人财两空。

钱财和地位并不是一个人的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下的违法事情承担相信的法律责任。

无论这个人有多大的成就,有多少的金钱,或者说是这个人又很高的社会地位,都不能去挑战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站在法律之上。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清楚,无论自己挣了多少的钱,或者说无论我们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了多大的地位,我们都还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不能让钱和地位,遮住了我们的眼和头脑,有可能犯了法,最后承担法律责任并不会是一个人。

——【·结语·】——

袁宝璟从一穷二白到手有百亿的财产,这样的人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完全可以做到安享晚年,可袁宝璟最后却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所以,大家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守法!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我国首个被判死刑亿万富翁袁宝璟案与刘汉有关

光明网——中国首个判死刑亿万富翁 曾捐助级别最高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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