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事业稳定,家庭美满,本应是享受人生成果的时候。可要是在这个阶段,因为一时的贪念,毁掉了自己的一切,那该多可惜。
2025 年 2 月 22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则通报,让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宏伟再次进入大众视野。郭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令人纳闷的是,2017年3月,他已经递交了辞呈,离开了交通银行。间隔8年怎么会查到他?

2023年以来,交通银行体系内已有多名高管被查,分别为: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宝志,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裁马宾,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孙毅坤,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周彦倜,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原局长刘喜昌。

郭宏伟,出生于 1968 年 2 月,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起点不可谓不高。他的职业生涯早期在金融监管部门任职,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处长。
2003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期间,在快速发展变革的金融监管体系中,郭宏伟先后担任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宣传工作部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与人脉。
2010 年 4 月,他加入交通银行,凭借自身能力和经验,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后成为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在银行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版图,一度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备受瞩目。

然而在 2017 年 3 月,郭宏伟却从交通银行辞职,开启了看似多元化的商业之路,先后担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同德乾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但这些看似正常的职业转换,却隐藏着他逐渐偏离正轨的迹象。
在郭宏伟之前,已经有多位金融高管被定性为“逃逸式辞职”。例如,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张华宇,就被中纪委定性为“逃逸式辞职”的典型。

对“逃逸式辞职”的排查,始于2022年。2023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各派驻国有银行纪检监察组均对“逃逸式辞职”“带病离职”等现象进行强化专项整治。好多银行采用倒查十年的方式采取专项治理。
以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即为“逃逸式辞职”。这些官员辞职后的去向主要是去辞职前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任职,领取高薪,利用在职期间的影响力发挥“余热”。

郭宏伟应该就是倒查的对象。不知从何时起,郭宏伟内心的天平开始失衡。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开始,他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
接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这些行为让他在贪腐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他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资金借贷,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更严重的是,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

从心理角度看,一开始可能只是侥幸心理作祟,觉得收点小礼品没什么大不了。可随着欲望不断被满足,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渐渐迷失自我,认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从社会环境因素来讲,金融行业本身涉及大量资金流动,诱惑多,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让人产生邪念。而他 “逃逸式辞职” 后的一系列任职,更是让监管难度加大,也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就拿他收受巨额财物这件事来说,不仅让他自己身败名裂,家庭也陷入痛苦之中。在单位内部,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影响员工积极性。对社会而言,损害了金融行业的公信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纪检委通报中明确指出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种种违纪违法行为,这些都是铁证,容不得半点狡辩。
贪腐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也是对道德底线的严重破坏。这种行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必须受到严厉批判。
清廉是做人做事的根本,正直、诚信的价值观永远不能丢。我们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制度建设,让那些有贪腐念头的人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