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新政以适应市场需求。9月25日,湖南省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从家庭互助购房、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高贷款额度等十个方面优化、出台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这一新政也迅速在业界和市民中引起广泛讨论。
家庭互助购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家庭互助购房”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株洲市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均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这一创新举措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和灵活性,让家庭的住房梦想更加触手可及。
优化认定标准,提升贷款额度除了家庭互助购房外,新政策还优化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并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购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的住房套数,将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计算借款人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比由50%调整至60%。这一调整不仅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也鼓励了多孩家庭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
支付首付款,减轻购房负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还实行“可提可贷”政策。缴存人家庭在株洲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了贷款次数和房屋面积的限制为了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新政还取消了贷款次数和房屋面积的限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贷款次数限制;同时,取消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的限制。这些措施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促进了市场的活跃。
支持特殊群体,强化保障作用新政还特别关注大学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在株洲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而全日制硕士学历以上、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20万元。这些优惠政策不仅体现了对人才的重视,也为他们在株洲市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打破了地域壁垒,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新政还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凡异地缴存职工在株洲市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这一举措打破了地域壁垒,为更多购房者提供了便利。
全力推行“商转公”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办理方式,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株洲市的住房公积金新政,无疑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便利。特别是对于年轻家庭和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这些政策将大大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