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成都母亲因吸毒被羁押,3岁女儿饿死家中,俩民警被判刑

王末乏 2022-07-18 21:50:39

19年前,吸毒母亲被羁押17天,3岁女儿饿死家中,俩民警被判刑

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童年,那里有我们温馨愉悦的记忆,那个时候的我们可以无忧无虑,没有任何压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的美好记忆的,或许有的孩童,他(她)的人生路仅走出一小段,就像枯萎的花朵一样凋谢了。

19年前,就曾有一个年仅三岁的女童,在家中活活饿死,待被锁在房间17天后才被人发现,此时这个幼稚的生命早已消逝,她的离世是谁的过错,她的父母又在哪里,为何两位警察因此事被判刑?

可怜的孩子和可恨的母亲

这个可怜的女童叫李思怡,长相十分可爱,虽然年龄不大,却非常有礼貌,在外面遇到谁都会主动打招呼,见岁数大些的叫“爷爷奶奶”,年轻一些的叫“叔叔阿姨”,周围邻里都挺喜欢这个可爱嘴甜的小姑娘。

不过大家对李思怡妈妈的态度却截然相反,不要说见面问候,躲还来不及,那是因为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是一个瘾君子。因为吸毒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她为了维持生计到处偷鸡摸狗,令周围人非常厌恶。

李桂芳以前结过婚,因感情不合离婚后,儿子也跟着前夫生活。脱离婚姻的束缚,李桂芳完全放飞了自我,混迹娱乐场所,很快染上了毒瘾。

有一次上班时她毒瘾发作,把同事吓得够呛,她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混到如此地步仍不悔改,后来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当时以她的能力根本没法抚养孩子。本来打算将孩子做掉,但真到了该手术的时候,她放弃了,她不想舍弃这个幼小的生命。

女儿降生后,李桂芳的亲人和朋友,都以为她重新成为母亲后,应该会悔改,重新认真对待生活。但不久之后,所有人都被打了脸,李桂芳依然我行我素,还是那个惹人讨厌的样子。

甚至偷东西被抓后,她也会主动说出自己有个年幼的女儿要养,每到这时候,对方都会可怜她,放她一马,年幼的女儿竟成了她逃避责罚的理由了。

因为母亲经常不在家,时间一长李思怡也就习惯了,只有肚子饿的时候才会哭闹,这时候左右邻居都会照顾一下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小姑娘,从家里拿些东西给她吃。

既然李思怡有母亲,也有愿意照顾一下她的好心邻居们,那她为何又被饿死的呢?

令人痛心的巧合

2003年6月4日,李桂芳和几个狐朋狗友吃完饭后,又打算去金堂县弄点钱去。当天女儿李思怡有些发烧,李桂芳给女儿打完吊针,喂饱饭后就送回家,这时李思怡已经睡着了。

李桂芳把女儿放在主卧床上,将卧室门锁上后,又用毛巾拴紧,这是防止女儿醒来到处乱逛,把屋里弄乱了。此时李桂芳却没想到的是,此举是导致女儿离世的原因之一。

不久李桂芳与朋友会合后,来到金堂县弄钱,她刚在超市拿了两瓶洗发露,就在走出门之前被保安发现了,不久附近派出所接到报警,警员黄小兵过来处理此事,证据确凿,于是他将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按照“经验”,即使被抓也不会处罚太重,李桂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做笔录时,黄小兵发现李桂芳精神状态不多,像个瘾君子,于是向上申请后,给李桂芳做了尿检,结果证明了黄小兵没错。

知道自己尿检呈阳性,肯定会被送进戒毒所,李桂芳赶紧向黄小兵说自己家中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三岁女孩。黄小兵立刻向李桂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情况,当时在团结村接电话的是实习学员穆羽,经确定,这个情况属实。

按这种情况李桂芳不需要强制戒毒,不过黄小兵向副所长王新汇报情况后,王新竟同意了。不过这套手续还需上级领导签字,当天值班领导吴仕见也忽略报告中李桂芳家中有个无人照顾三岁女童的情况,签字了。

吴仕见却不知道,当他落笔开始,李思怡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李桂芳一直惦记女儿,询问警察孩子安置了吗,但对方根本不搭理她,将她强行塞进车。

后来车子来到青白江区时,李桂芳要求回家看一下,把女儿安置好了就走,但遭到拒绝。情急之下李桂芳使劲用头撞车窗,开车的副所长王新害怕出事,让随行的卢晓辉给李桂芳的姐姐打了电话,可惜对方没有接听。

这时王新让卢晓辉联系团结路派出所,让对方派人上门处理这件事,这次依然是穆羽接电话。由于他只是实习学员,没有出警权,只能将此事记下,然后由正式警员处理此事。

另一边,王新告诉李桂芳,团结路派出所已经答应处理这件事,就不要担心了,李桂芳这才安心跟着警察走。

再说那个穆羽,他没有将此事向上汇报,也没有直接交接给其他正式警员,而是将这件事写在小黑板上,却不小心被清洁工擦掉,第二天穆羽一看被擦了,以为被处理了,就不再理会这件事了。

再说王新,把李桂芳送到戒毒所回来后,曾询问黄小兵要跟进李桂芳女儿的事,黄小兵口头答应,但一点实事儿没干,甚至连《强制戒毒通知书》都没送出去,后来事发后,这个文件依然在黄小兵办公桌的抽屉里。

正是所有人的不在意,不负责,让一个年仅三岁的女童,在无助,没有任何食物和水源的环境里活活等死,这是多么让人绝望。

处理结果

6月21日,李桂芳在戒毒所已经羁押了17天,而在她的住所,周围邻居连日都闻见一股臭味,而且气味越来越浓,很快大家发现,味道来自李桂芳家。

大家不愿意与李桂芳打交道,就叫来物业,物业人员来了也叫不开门,再说这气味太怪异了,最后选择报警。

当警员解开毛巾,打开主卧房门时,发现了依靠在门上,已经死去多日的李思怡。

对于李思怡的惨死,周围邻里都十分悲痛,大家都曾帮助过这个可爱的女童,如果她妈妈没有锁住卧室门,小女孩就会跑出来要吃的,就不会饿死;如果不锁住卧室门,大家也不会听到女童无助的喊声。

当然还有那些不负责任的所有人,是所有的“巧合”导致这个悲剧。

最终经过审判,有多位警员受到处罚,主要责任人王新、黄小兵被判三年和两年,实习警员穆羽被开除学籍,而李桂芳获赔十万元,不久之后李桂芳在戒毒所完成戒毒后,就离开了青白江区,跟着自己姐姐一起生活了。

对于那些可恨的人来说,再严厉的惩罚也换不来李思怡年幼的生命,只希望以此警戒,不要再让同样的惨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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