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13.5元过期包子索赔1000元,法院判决让他傻眼了!

星瑞看娱 2025-03-21 06:58:39

你们知道吗?现在那些专门“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可不好混了。湖南郴州有个男子买了袋过期包子,想索赔1000元,结果你猜法院判了多少?

前几天听说的这个湖南郴州宜章县的鲁某,可是个“老江湖”了,在市场监管平台上有200多次举报投诉记录,妥妥的职业打假人。这次他在超市发现一袋包子已经过期22天,眼睛都亮了。但他没直接指出来,而是偷偷拿出手机录像,然后花13.5元买下这袋包子。第二天他立马就拿着视频证据去市监部门投诉,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并退还13.5元。

超市那边当然不乐意了,说包子过期是工作人员疏忽,不是故意的,而且鲁某明知道包子过期还买,摆明了是来“钓鱼”的,只愿意退13.5元,一分赔偿都不给。双方协商不成,鲁某一气之下告到了法院。

按照我们常听说的“退一赔十”规定,过期食品应该赔偿十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算。这样算下来,鲁某应该能拿到1000元加上退款13.5元。可法院最后只判了超市退还13.5元,再赔偿135元,总共才148.5元。

原来是最高法院出台了新规定,对“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有了新限制。新规定说,职业打假人如果是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购买少量食品维权,只能按实际支付价款十倍赔偿,不再适用最低1000元的标准。鲁某买一袋13.5元的包子,属于合理消费范围,所以只能得到135元的赔偿。

还有聪明的网友提到要是鲁某一次买100袋过期包子然后索赔呢,这一点法院肯定有想过当然不会支持啦,因为普通家庭根本用不了那么多包子,明显超出了合理消费范围。

以前有些职业打假人专门找问题食品,花块儿吧子钱就能索赔1000元,甚至找人合伙分批购买同一问题食品多次起诉同一家店(真出生啊!),每次都能拿1000元,靠这个发家致富。现在新规定要看是否属于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包括购买数量、消费习惯等因素,这样就能防止有人钻空子。

我觉得这个新规定其实挺好的,既不纵容商家卖过期食品,又不让职业打假人钻法律空子大发横财。你们觉得这个判决公平吗?商家该不该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价?职业打假人又该不该得到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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