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辅警张贴告知单这一事宜,已然成为众多人调侃的焦点。不少人始终觉得辅警贴告知单的举动纯粹是在取证,旨在收取车辆违法停车的相关证据。正因如此,当许多人被辅警贴上告知单后,往往会选择去投诉、反映。基本上,大家所反映的内容当中都会存在这样的话语:“辅警到底有没有权力开具罚单?辅警有没有权力取证?辅警能够进行执法吗?”实际上,答案都是否定的。
根据公安B发布的部门规章《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勤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下列辅助工作:(一)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就各地的辅警条例规定而言,有的直接写明可以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有的则表述为协助执法执勤等等,其实其内在含义是一致的。
所谓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这几个字眼并不仅仅特指“违法停车告知单”,而是涵盖了所有的交通违法信息。除了违停之外,像是压线、占道、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等等,只要是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均属于交通违法信息,都是能够采集的。
从上级单位的规定层面来看,所使用的表述是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这也就表明了国家或者上级单位从未将辅警贴单的行为视作取证,或者说从未认定辅警贴单的行为属于取证,仅仅只是对违法信息的采集罢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取证呢?取证指的是拥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出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需求,向有关单位、个人展开调查、收集证据的活动。其关键在于调查和收集,然而告知单并不需要进行调查,只需看上一眼即可。
什么是采集交通违法信息?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是指通过特定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信息予以收集和记录。重点在于收集和记录,无需进行调查。
这时候,可能会有人心生疑问,那么辅警贴单究竟是不是执法行为?是否需要执法权?执法权所涵盖的范围极为广泛,关于交警的执法权,大家只需记住,一是行政处罚,二是强制措施。而告知单既不属于处罚单,也并非强制措施。
所以,辅警贴告知单并非罚单,不是取证,更不属于执法行为。并且有多个省份辅警条例规定:辅警贴告知单可以无需民警带队,例如浙江省。
最后,在全国多个省份分别存在有关辅警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的判例,约 90%左右都是法院支持辅警贴单,不予撤销。倘若对此存在质疑,可以在裁判文书网上查找相关的判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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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贴告知单既然不属于取证,那辅警所拍的照片,为什么可以是处罚的依据?
如今都是辅警单独出来贴单。还很强势,牛逼的很。
现在不是贴单,是取证,👮来贴单前辅警先做个违停扫描总台发出警告信息,并没有贴单,但时间到了👮就可以直接开出罚单。但辅警是否能拿警察的设备进行前期的工作呢?毕竟是正式的警用设备,应该能查询某些数据吧!
铺警贴的单就是罚单得去银行交钱,但是不出现在12123平台
贴得太少,乱停阻碍的多
法院支持辅警贴单是倾向政府单位行为,并不代表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有些地方城管都能贴
路都成了他家的了。
那么警察会以辅警提供的照片裁定交通违法吗?
到底法大还是条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