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兴国县方太乡井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善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3-19 16:00:00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会时常到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和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起,共同调解各式各样的矛盾纠纷,这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

这些年来,我先后参与多起纠纷的调解工作,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起赡养纠纷案:70多岁的李阿婆身体每况愈下,需要儿女赡养。但5个儿女经多次协商后,仍无法对如何赡养老母亲这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阿婆将儿女们诉至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兴国法院采取了“人民法官﹢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方式,承办法官邀请我共同调解该案。为提升调解实效,承办法官与我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与李阿婆的儿女联系,5个儿女最终同意放下成见,坐在一起协商解决该纠纷。调解时,承办法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我充分利用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轮番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通过温情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阿婆住进了专业养老机构,相关费用由5个子女共同承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我每年都会到兴国法院走访调研,兴国法院每季度也都会向我通报工作情况。我经常看到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院,来到田间地头,推动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不仅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满意,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还了解到,近年来,兴国法院大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该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位于交通要道的村庄及中心城区的社区街道建设“兴法铺子”,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纠纷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同时邀请当地红色后代,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五老”人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行“与党委工作联动、与乡村工作联系、与村民情感联结”的“三联”工作机制,构建“县级有法院、乡镇有法庭、村社有法铺”的三级矛盾多元化解格局,力求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将“兴法铺子”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人民法庭。

结合我的所见所闻,我也想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人民法院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构建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通过创建更多的“兴法铺子”,加大矛盾的调处力度,尤其是在办理家事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时,要充分运用乡风民俗,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二是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群众,积极邀请熟知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声誉的村干部以及“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促使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为群众提供更优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审理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法院在优质高效办好案件的同时,要积极延伸法院职能,充分采取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助力打造政通人和的和谐乡村。

今后,我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同时,也会参与更多的矛盾调处,协助人民法院化解更多的纠纷。希望人民法院也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出台更多实招硬招,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6版

记者:胡佳佳 | 通讯员:张鸿轶 杨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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