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一个年仅8岁的女孩,本该天真无邪地在马路边玩耍,然而,她的人生却因为一颗弹珠的射击而彻底改变。
那个在监控看不到的地方,暗藏凶意的未成年凶手,毫无预兆地用弹弓瞄准安琪的左眼,一声“嗖”的射击,安琪的左眼瞬间鲜血淋漓,泪水和痛楚交织在一起。
她的无辜和懵懂被粉碎,而凶手却不为所动,冷酷地驾车逃离现场,把受伤的安琪抛在了身后。
在匆忙中,安琪拼尽全力追赶着那辆逃逸的电动车,她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明,但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愤怒和不甘。
她的妈妈急忙将她送往江苏人民医院,经过门诊疾病医学诊断,伤情证实惨重,安琪的左眼球破裂,玻璃体被切除,用硅油填充,左眼永久性失明。
这样的案件本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警惕,然而,却让人扼腕叹息的是,案发后的21天内,警方没有立案,而肇事男孩的家长也没有出现对受害者的道歉和赔偿。
他们的态度令人震惊,甚至叫嚣着让受害者的家人让其儿子入狱。似乎在他们眼中,自己的孩子是无所不能的,而受害者和她的家人却只是无足轻重的过路人。
受害者的妈妈在派出所报案时,遭遇了民警的敷衍态度,他们对于凶器的找寻漫不经心,无视受害者的痛苦和愤怒。
民警甚至在事情严重性面前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认定为轻伤二级。这样的态度令人难以接受,是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的严重漠视。
在受害者家人的坚持下,凶手最终承认了罪行,然而,由于其未满14岁的年龄,警方却不给予立案,让凶手逍遥法外,摆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伤害案件,更是对法律的考验和公平正义的追求。根据有意损害罪的刑法规定,此案凶手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然而,未成年凶手的保护措施使得他可以不受惩罚地逃脱。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家人的维权困难重重,他们不仅要面对丧失左眼的痛苦,还要忍受法律的空缺和对凶手的无奈。
类似的案件屡见不鲜,无辜的受害者常常被迫承受不公和伤害,而肇事者却能逃脱刑事责任,甚至逍遥法外。
这种现象的背后,折射出了我国刑事法律的某些不足之处。对未成年犯罪者的保护是必要的,但也不应该让这种保护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
未成年凶手同样应该为自己的恶行负责,他们的年龄并不是放纵罪行的借口。
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在保护未成年犯罪者的同时,不失公平和合理。
应当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有意损害罪等重大犯罪行为,明确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方式。
同时,加强未成年犯罪者的心理矫治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平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面对无情的岁月和无助的求助,我们不能束手无策。不仅要关注案件的进展,更要反思我们的法律和社会制度是否足够完善,是否能够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安全和正义。
让我们共同呼吁,让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伸向每一个角落,保护每一个无辜的生命。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和公正的社会。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
如果是我女儿,呵呵,它们一家都别想跑
我感觉那人背景强大一B
如果不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只能说明孩她爸没卵子
我记得前段时间看法国乱的时候,有未成年参与的都惩罚监护人一下子就管住了。
我们可以以同样的手段,把他们一家的眼睛通通打下瞎。这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去缅北噶腰子。
杀了他们全家
以牙还牙就行了
恶心的社会
孩子不追责,那监护人也不用负责吗?如果都这样,那以后可以利用未成年来犯罪了
赶紧再生一个,在未成年时……,你懂的!
花个几千块找几个十五一下的搞他啊
沐阳派出所,不奇怪[笑着哭]
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对方
从小给小孩教育未成年杀人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