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关系/用关系运作影响判决的某离婚案回顾(对方本人是公检法的领d或者对方直系亲属是公检法领d的离婚案):#上海离婚律师梁聪
1.对方一开始通过非法操作影响离婚判决(但在专业上给我们送分);#北京离婚律师梁聪
2.我们介入后(当事人解除委托原代理律师,变更委托我们介入),通过六方面的努力和四个层级的工作,历经几年的时间,成功翻盘阻击了对方的关系运作;#苏州离婚律师梁聪
3.双方一直从基层院打到中院再到高院,最终我们胜诉。#杭州离婚律师梁聪
相关类似案例的总结:#深圳离婚律师梁聪
第一,有靠谱的关系可能好办事,但不要过度迷信关系,有关系不等于一手遮天(除非一方已经是天,天至少是副g以上);
第二,就算一方真的有靠谱的关系(事实上,很多人的关系并不真的靠谱),也需要专业上的配合(司法程序在各方面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和适用,没有专业上的配合是不行的),否则给对方送分,就成了对方逆转的筹码之一;
第三,当事人的认知和决心也很重要(没有选对合作伙伴,过于计较小利益/看不到大局的利益,或者努力到一半就消极认命等);
第四,如果对方有关系的是直系亲属,你想找个本地有关系的律师代理,那就是拿自己的劣势与别人的优势抗争。
先不说你的代理律师有没有所谓的关系,就算有,那也是隔了几层的关系,而别人的关系是直系亲属本人,关系密切程度不一样,所涉及到的利益金额也不一样(几十倍的利益差)。
这种所谓有关系的代理律师得到的利益只是律师费(律师费可能只是涉案金额的几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不到),但他们如果真的替你干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很可能是以后都在本地司法圈混不下了;
而对方的关系是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涉及到的利益是整个诉讼的总标的(或总标的的一半以上)、利益是律师费的几十倍几百倍,双方关系网的驱动力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
更何况,就我们对行业内的了解,没有几个律师同行愿意拿自己的律师费去替客户跑关系的(如果要额外的关系打点费更是要慎重),最多就是在客户面前暗示甚至明示自己有关系,拿到案源,立这种人设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唯一能做的(比对方有潜在优势的地方),就是把自己的优势建立在关系以外的地方,和对方拼专业拼决心拼其它的操作,而不是想着用关系对抗关系(甚至是用关系打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