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作为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反思。在性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健康风险、疾病传播等问题,这也是我国严厉打击性交易行为的原因之一,但在社会中仍有某些人有着这样的不良嗜好。
陕西一男子王某嫖娼与卖淫女发生关系,后来卖淫女却以强奸为名报了警,甚至还将他告上法庭。那么,这其中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性教育缺失误入歧途
王某生于1993年,从小成长在一个普通家庭中,和大部分人一样生活可谓是风平浪静。直到2021年,一件极其耻辱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王某不仅被判坐了牢,更是再也无颜面对亲人和朋友。
当然,王某这是自食恶果怨不得别人,要怪就只能怪他那见不得人的不良嗜好,要了解其中的原因,就不得说他曾经的一段相关经历。
王某打小起就是一个惹人疼爱的孩子,性格温善、平易近人,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成人。上学后,学习成绩一直都保持的还算不错,一次偶然机会在孩子提出的一个问题却难倒了父母。
原来,随着王某开始进入青春期,身体逐渐发育对性知识有了很大的好奇心。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王某带着这种疑问,就向他们提出了很多关于性的问题。
话题出自一个不谙人事的孩童之口,令其父母感到十分羞愧尴尬,他们含糊其辞下就将王某糊弄了过去。
王某得到了父母的答案,但心中仍存着许多疑惑,开始意识到这是一件提起来很让人难为情的事,从此将此事闷在心中绝口不提。
不知不觉中几年过去,王某成年的同时,又有一件烦恼事让他感到很是郁闷。高中时,王某有过暗恋的对象,碍于学业繁重从来没有主动表露过自己的感情。
上了大学后,王某终于有了更多的自由和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开始逐渐接触到更广阔的社交圈子,并且对自己心仪的人展开追求。
结果却是令人沮丧的,一次次的追求失败令王某很是挫败,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和吸引力。他时不时会感到孤独,渴望有一个伴侣,但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一个找到恋爱对象。
之后,王某便决定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和满足感。
他学的是新闻媒体类专业,来到电视台工作后就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几年的工作生活中一直努力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时不时也不免仍会感到孤独。
我们都知道,参加工作后接触异性的机会变得更少了,王某也是如此,多年来依旧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
每当有生理需求时,只能借助看一些色情视频聊以自慰,久而久之对他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许多危害。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从身边朋友那里得知,他们有时会出去嫖娼来解决生理需要。
王某听了后不为所动并没有表露什么,只是从此之后网上的一些招嫖信息、随地散落的色情卡片,都格外吸引他的注意。
有一天王某再也忍受不住诱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招嫖信息中留下的联系方式,怀着忐忑激动的心情与那边约好了交易地点。完成交易后,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上了瘾,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嫖娼反被告强奸
之后的时间里,王某隔三岔五地就要去嫖一次娼,甚至将这种行为作为了解决自己生理需要的途径,简单来说就是嫖娼上瘾了。
生活在这种状态下,想要找一个女朋友就更属天方夜谭,以至于王某一直处于单身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嫖娼老手。
工作之余,嫖娼这件事成了他一等一的大事,为了有更多嫖资,在工作中明察暗访利用记者的身份要挟一些不良商家,大致就是“以将事情报道出去”为由威胁对方,此种手段让其收入颇丰。
有了嫖资王某愈发肆无忌惮地去嫖娼,并且专挑一些年轻漂亮的卖淫女,每一次都是挥金如水,深得坐台女们的喜欢。
时间来到2021年,王某偶然一次认识了一名自称大三学生的卖淫女朱某,她外表迷人漂亮令人心动。
不久后王某以300元的价格同朱某进行了一次性交易,事后王某觉得对方不错,两人便互留了联系方式,方便下次再进行交易。
不久后的周末王某又有些心痒难耐,于是便联系了朱某,为了能够爽快到底还提出了包夜的要求,价格为2000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次数不限,朱某也是欣然答应。
2021年4月14日晚上,两人如约来到了宾馆,王某早已把持不住,在前半夜就与朱某发生了三次性关系。
事后朱某感到一阵疲倦袭来便自顾自地睡了,可王某似乎还没得到满足,抽了根烟后又叫醒朱某,欲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
朱某对王某的行为显得有些反感,拒绝了他的这一要求。王某则有些不依不挠,他认为既然说好的是包夜,朱某就应该配合他,于是不顾朱某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第四次性关系。
事情发生后,朱某越想越气,就打电话报了警告王某强奸,一副要鱼死网破的架势。警察到达后,王某拿出和朱某的聊天记录,声称自己只是嫖娼不是强奸,不要欺负他不懂法律。
警方在梳理清楚了案件经过后,就将王某移交给了法院处理,王某最终受到了制裁。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一方面认为嫖娼是一种合法的商业交易,是提供性服务的自由选择,旨在满足人们的性需求。
他们主张以个体自主权、性自由和消费者权益来看待这一行为,并提出合法化嫖娼可以带来监管和保护性工作者的好处。
因此,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将性交易合法化或部分合法化,但另一方面许多人对嫖娼持强烈的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嫖娼违背道德伦理,将性视为商品,剥夺了女性和男性的尊严,加剧了性别不平等。
他们还关注到嫖娼行为可能伴随着人口贩卖和性虐待等问题,损害了弱势群体的权益和安全。因此在我国以及大部分国家,政府对于嫖娼活动都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政策,将其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