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当天,23岁的女子收到18.8万彩礼,男方:我只收到了32万

楠楠聊体育 2023-12-01 09:05:44

河南开封,23岁男子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一年轻貌美的女子。两人认识9天、见面两次后,男子及其家人总共支付女方32万彩礼,可事后女子却将男子拉黑,男方想要回彩礼时,女方却声称自己只收到18.8万彩礼。至于三金及买房款等她说自己没有收到。

李先生第一次见到张女士,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女性,便深深被吸引。在相识的第九天,第二次见面时,李先生鼓起勇气向张女士提出订婚的想法。张女士欣然同意,但提出了18.8万彩礼和三金的要求。

李先生带着这个要求回家后,经过家庭讨论,决定满足张女士的条件。然而,在准备三金时,张女士突然改口,称自己已有足够的首饰,李先生的母亲于是给予了3万现金。

接着,在筹备订婚仪式的过程中,张女士又提出了买房的条件。李先生家庭暂时无法负担,但为了表明诚意,支付了10万定金,承诺婚前会解决购房问题。

到了订婚当天,李先生的父母给了张女士各一千元的红包。加上之前的金额,张女士共收到了32万元。

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李先生随后返回上海工作,张女士则回郑州。

但出乎意料的是,张女士回郑州后对李先生态度大变,冷漠不已。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张女士甚至将李先生拉黑。

李先生感到不可思议,决定上门要求退回彩礼。然而,当李先生的父母上门时,与张女士的家人发生了争执,张女士的母亲甚至动手。最终,警方介入调查,并对双方进行了治安罚款。

法律上,李先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彩礼应全额返还。曹女士同意返还18.8万,但对于另外的13.2万则否认收到。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支付了32万元。可能的证据包括取款记录、双方通信记录、证人证词等。如果不能提供充足证据,法院可能会认为张女士只收到了18.8万元。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还规定,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让法院相信某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则应认定该事实存在。因此,李先生如果能证明取了这些钱并与张女士订婚,即使张女士否认收到,法院也可能支持李先生的主张。

总之,这个案例突显了现代社会中个人权益与传统习俗的冲突。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对于解决这类纠纷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证据的提供至关重要,法律的公正性在于其严谨的证据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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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2-01 11:36

    又一个骗彩礼的婆娘!见个面给这么多彩礼的男人是有多傻啊!智商跟财产真的不能成正比的[汗]

    树袋熊 回复:
    就佩服这种完全不认识见个面一两个星期后就开始走结婚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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