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出生三天被姑父抱走,说好是收养,不料后来孩子不知所踪

真实人物采访 2024-11-21 20:23:37

这是我们讲述的第5037位真人故事

“别再问我了,都过去32年了,我不知道那个娃娃现在在哪里?当年把她送养出去,是我婆婆的主意,你找我婆婆要去!”

面对大姑子不耐烦的抵赖,我义愤填膺。32年前,她让她老公把我刚出生三天的二女儿抱去,说的是他们收养,后来却背着我们把孩子“送”给别人,自此音信全无。若不是我老公顾及姊妹亲情,不让我追究她的责任,我怎么会善罢甘休?

32年,我在思女的痛苦中煎熬。而她却跟没事人一样。就连现在让她配合我寻找女儿,她都推三阻四,还把她死去多年的婆婆拉出来做替罪羊。面对这种不讲理的人,我无计可施,但我绝不放弃寻找女儿。

女儿,对不起,是妈妈当年的愚昧和软弱,造成我们骨肉分离32年!但这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不会因漫长的岁月而隔断,我一定要找到你!

(我是寻女妈妈张青珍)

我叫张青珍,1966年生,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人。1986 年 10 月,我和老公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们先后生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那是计划生育的特殊年代,由于我在娘家是独生女,所以生二胎时幸运地没有被罚款。1992年2月,我的第三个孩子降临,也是个女儿。按照规定,我们面临着1200 元的罚款。

那时,我和老公靠着家中的那几亩薄田养家糊口,经济条件十分拮据。尽管生活艰难,但当我们看到这个新生命,心中满是怜爱,即便要罚款,也从未想过将她送人。然而,命运的轨迹却在此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老公的大妹妹,也就是孩子的大姑,提出想要领养我的二女儿。她自己没有女儿,若再生也会面临罚款。她打算把孩子抱回去,对外声称是捡来的,以此避免罚款。婆婆也在一旁劝说,趁着孩子刚生,外人还不知道,过两天去办个假的引产证明,就说孩子没了,这样便能省去罚款的烦恼。

当时,我觉得这似乎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毕竟老公的妹妹是孩子的亲姑姑,把孩子交给她抚养,我心里也比较放心,而且以后还能经常去看望。在经过一番纠结和思量后,我最终答应了这个提议。

(女儿,你知道妈妈在找你吗)

就这样,在二女儿出生后的第三天晚上,她的大姑父亲自上门把她抱走了。那几天,我的心情无比复杂,既有对孩子的不舍,又有对未来的一丝期许。

可我万万没想到,不到一周的时间,事情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天,我去医院开孩子引产的证明,刚到医院门口,大伯哥就急匆匆地赶来。他的脸上满是焦急和忧虑,告诉我说我的二女儿被她大姑送人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遭受了晴天霹雳,整个人都呆住了,难以置信地说:“不会吧?她送人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呢?”

大伯哥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具体情况。他说妹妹现在正在街上赶集,让我最好直接去问她。我的心瞬间乱成了一团麻,慌乱之中,我赶忙去找大姑子问个究竟。

大姑子一脸无奈地向我解释,说她也是没办法。她家那边风声紧,周围的人都在议论孩子就是娘家二哥的,他们害怕被查出来。

刚好他们院子里住的一个出过嫁的女人,她婆家弟媳一直没生出孩子,很想抱养一个。而且那家人是成都市区的,家庭条件很好,孩子送给他们肯定会享福的。于是,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孩子的姑姑就自作主张把孩子送给了她。

(我和大儿子大女儿小时候的合影)

当时的我,头脑简单,只想着孩子跟着我们,或者跟着姑姑,可能都不会有太好的未来。而送给城市人抚养,孩子一下子就有了城市户口,以后也能有光明的前程。在那种情况下,我选择了相信和接受,还问了领养家庭的住址。

日子一天天过去,对女儿的思念在我心中日益滋长。我打算过段时间去女儿的养家,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是否适应了新的生活。然而,当我按照那个地址到成都寻找时,却发现那竟然是个假的地址,有那个厂,但没那栋楼那个门牌的人家。

那一刻,我的心瞬间坠入了深渊,恐惧和担忧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难道我大姑子被骗了?我女儿根本不是被那个女人送给了好人家,而是被卖了?

后来,我满心焦急找到大姑子询问,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关于女儿的真实下落。然而,她给我的回复却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我的心上。她说,孩子到那家后死了。这样的回答,我怎么可能相信?那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是我心心念念的宝贝女儿,怎么会就这样没了?可大姑子却言之凿凿,坚称事实就是如此。

(大儿子,大女儿小时候)

其实,在听到这个回答的那一刻,我的内心深处就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我怀疑孩子是被大姑子和那个中间人卖了,可我娘家势单力薄,没有兄弟能够为我撑腰壮胆,父母也都是胆小怕事的老实人,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也只能唉声叹气,毫无办法。而我,孤立无援,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过渺小,根本无法掀起什么风浪。

最关键的是,我老公这个人,把姊妹亲情看得无比重要。在他眼中,亲情似乎超越了一切,他压根就不会为了一个超生的孩子跟他的妹妹撕破脸,更别谈用法律的武器找回孩子。

面对这样的局面,我感到伤心又无奈。身边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的重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尽管心中悲愤难平,但为了这个家,为了还能继续生活,我只能强忍着,选择放过大姑子。

自孩子失踪后,每一天,每一刻,我都没有停止过对她的思念。无数个夜晚,我在梦中与她相见,醒来却只有无尽的黑暗和泪水浸湿的枕头。可我没有能力去寻找,也不知道该从何处寻起。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几乎将我吞噬。

(这是孩子的爸爸)

近几年,看到别人在短视频上发寻人的视频,很多家庭都幸运地找到了失散的亲人。在别人的鼓励下,我也重新燃起了希望,决定在网上寻找女儿。

我还加入了一些寻亲群,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每当遇到寻家的女孩,我都会怀着忐忑而又期待的心情跟人家询问、核实,生怕错过任何一点可能与女儿有关的线索。我多么盼望女儿也在网上寻亲呀,这样我们就有机会相遇了。

为了能够更方便地寻找女儿,我又一次去找大姑子询问,希望她能告诉我女儿当年到底被送到了什么地方。可大姑子现在却干脆把所有责任都推在她已经死去的婆婆身上,说当年把孩子送出去都是她婆婆的主意。可她婆婆已经去世了,死无对证。

显而易见,大姑子就是在耍赖,她拒绝跟我讲更多,我给她发消息,她不回;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接。她对我装聋作哑,冷若冰霜,仿佛我是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大女儿长大后)

我也努力打听到当年大姑子说的那个中间人,可命运似乎总在捉弄我。那个女人后来离婚了,嫁到别处 20 多年,我根本找不到她的踪迹。

没有任何线索,这让我找女儿的道路异常艰难。但我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放弃寻找女儿的希望。哪怕寻女之路充满了艰难险阻,我也会坚定地走下去,直到与女儿重逢的那一天。

如今,我的大儿子和大女儿都已经成家立业,我肩上再无任何负担。而寻找二女儿,仅仅是为了知晓她如今的生活状况,让她明白自己真正的身世。或许,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人对我加以指责和质疑,喷我当年亲手把二女儿送出去,而且这么多年都未曾寻找,如今二女儿长大了,才想起要找她,莫非是想让二女儿给自己养老?但对于这些外界的说三道四,我真的不在乎。

回想起当年,那是我一生都无法释怀的痛。我本已做好了被罚 1200 元的准备,可就因为那一念之差,把二女儿交给大姑子抚养,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二女儿应该和大女儿长得很像)

我不知道二女儿后来究竟流落何方,可我内心始终怀着一丝希望,相信收养她的人家一定是缺女儿的,也一定会善待她。

她出生于 1992 年 2 月,刚出生不久便失踪了,如今已32 岁,想必已经结婚生子,拥有了自己的家庭。

我寻找她,只是单纯地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如果她过得比我好,我会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倘若她过得比我还差,那么我定会竭尽所能去帮助她、补偿她,与她一同奋斗。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女儿回报我们什么,毕竟我们没养她一天半天,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她的回报呢?

(无论多么艰难,我都要坚持找女儿)

对于她的养父母,我满心都是感激。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就算我有幸找到孩子,也绝对不会将她从养父母身边夺走。我会把她的养父母当作兄弟姐妹般看待,多一门亲戚,多一分温暖,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强忍悲愤和痛苦,没有跟大姑子撕破脸面。可如今,当我想要在网上寻找女儿时,她却毫不配合,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这真的让我感到无比寒心。

现在,我在网上发布这篇寻找女儿的稿子,将所有的内情公布于众,并非为了报复她,也只是希望能够借助网络的力量,更方便地找到女儿。

我衷心地希望女儿能够刷到这篇文章,了解事情的真相。希望她不要怨恨我,更不要误解自己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

(女儿,妈妈天天都在思念你)

女儿,请原谅我这个懦弱的妈妈,当年没能力把你找回来!因为那时候的我,是多么的无助和无奈。

当年刚生下二女儿,都没来得及给她起个名字。到了她姑姑家,起了个小名叫钱香,可这个名字毫无意义,她后来也不太可能还叫这个名字。由于刚生不久就被她姑父抱走了,甚至都没有给二女儿留下一张照片,以至于我根本不知道她长大是什么样子。但我的大儿子和大女儿都跟我长得很像,我不禁猜想,二女儿长大肯定也跟哥哥姐姐有相似之处吧!

在此,我恳请广大热心的网友能够帮我寻找女儿。如果您的身边有32 岁左右身世特殊的女子,长相也跟我大女儿很像,那么她极有可能就是我苦苦思念了32 年的二女儿。希望大家能够给我提供线索,我将感激不尽。盼望着跟女儿相聚的那一刻,了却我今生最大的遗憾,让我这颗愧疚的心能够得到一丝慰藉。

女儿啊,妈妈一直在找你,从未放弃。妈妈期待着与你重逢的那一刻,亲口对你说一声:“女儿,对不起。是妈妈不小心把你弄丢了,请你原谅我!”

【口述:张青珍】

【撰文:陈萍】

【编辑:乌溪雾】

该案例故事已获当事人同意。

我们无法体验不同的人生,却能在这里感受不一样的生命轨迹,这里的每一张照片都是生命的点滴,每一个故事都是真实的人生,感谢您的喜欢!

(*本文章根据当事人口述整理,真实性由口述人负责。本账号友情提醒:请自行辨别相关风险,不要盲目跟风做出冲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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