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9岁女孩被老师砸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事教师宋雨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事发经过:2023年9月6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雨明在课后服务期间,因学生吵闹情绪失控,将折断的三角尺扔向学生,误伤前排9岁女孩刘某辰(化名晨晨),致其额部重伤、九级伤残。
伤情严重:晨晨接受5小时开颅手术,术后仍遗留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情绪焦虑等后遗症,至今休学在家。
一审判决(2024年11月27日):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学校已赔偿,民事部分被驳回。
2. 二审焦点:双方上诉均被驳回教师上诉:宋雨明及其家属对伤情鉴定、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未获支持。
家属上诉:晨晨父母认为民事赔偿不足,且宋雨明未承担医疗费(学校仅垫付部分费用)。
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故维持原判。
3. 案件影响:教育安全与教师责任引热议教师行为争议:宋雨明庭审中曾辩称“假动作失手”,但法院认定其故意伤害。
学校管理疏漏:家长指控校方未及时送医,且误导医疗人员。
法律警示:该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从业禁止”制度的典型案例,凸显教师暴力行为的严重后果。
4. 受害者现状:仍需药物维持,未来堪忧身体创伤:晨晨头部留有永久疤痕,脑损伤导致器质性精神综合征。
心理阴影:常处惊恐状态,依赖药物入睡,复学时间未定。
家庭负担:后续治疗费用高昂,家属称“施暴者未承担一分钱”。
5. 公众讨论:如何避免类似悲剧?✅教师情绪管理:教育部门应加强心理培训,避免情绪失控酿成悲剧。✅校园安全监管:学校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学生第一时间获救。✅法律严惩:网友呼吁对伤害未成年人的教师“零容忍”。
结语本案终审落幕,但留给教育界的反思远未结束。教师的一时冲动,毁掉了一个孩子的健康与未来,也敲响了校园安全管理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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