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研讨发言材料(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全文3篇

公文有道 2024-06-27 10:15:34

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1)

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

党员干部遵守生活纪律,首先要做到崇俭戒奢、艰苦朴素。党员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树立艰苦朴素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既是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更是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的必要条件。xxx同志就是艰苦朴素的典范,他穿过的衣服、鞋袜,常常是补丁叠补丁,有一件睡衣他穿了20多年,里里外外打了73块补丁。党员干部的心灵犹如一块“阵地”,艰苦朴素之风不去占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就会乘虚而入。那些贪图享乐、虚荣攀比,沉迷于觥筹交错、沉醉于灯红酒绿生活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禁不住诱惑与考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用不义之财为自己的奢靡享乐“买单”,最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及时查找自身不足,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向低标准看齐,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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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家风是家庭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道德文化风气。家风好坏对家庭成员乃至社会都有深刻影响。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从各地近年来查处的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家风不正会滋生出诸多乱象。有的对身边人失管失教,纵容、默许这些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反过来被身边人“拉下水”;有的大搞“近亲繁殖”“裙带关系”,上演“家族式xx”,最终导致亲人们“同堂共审”,等等。

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弘扬前辈的红色家风,以反面典型为戒,经常对照生活纪律标准,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教育引导他们安分守己、本分做人,过好家庭关、亲情关。

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是“八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并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降低对自身的要求。党员的身份、义务、纪律标准等并不随着时空变化而变化,不可能进入公共场所就可以变为“社会人”,进入网络空间就可以变成“键盘侠”,甚至化身为网络“喷子”。《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若情节严重,还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八小时之外”不是纪外之时,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更不是纪外之地。所以,党员干部在生活中也要时刻严格约束自己、谨言慎行,做到在岗不在岗一个样、网上网下一个样,为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作出表率。

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xx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严守生活纪律(2)

重庆解放前夕,被敌人囚禁在红岩狱中的先辈总结斗争经验教训,写出了一份《狱中八条意见》。其中,第一条便是“防止领导成员腐化”,第六条则强调要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这份带着血泪的建议告诫我们: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如果说工作纪律重在规范“八小时之内”的工作职责,生活纪律则重在规范“八小时之外”的个人生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要把生活纪律放在重要位置,引导每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自觉做到台前台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就容易引发“破窗效应”,在杯来盏往中丢掉原则,在裙角飞扬中迷失自我,在蝇头小利前败下阵来,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提出5个方面的生活纪律,列出生活作风奢靡腐化、男女关系失范、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比如,新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新增对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简朴生活、清爽交往是抵制不良风气侵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必须坚守的本色。牢记生活中有纪律、娱乐中有形象,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情操,清爽交往、本分做人、洁身自好,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严守生活纪律 锤炼道德品行(3)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生活方面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党的生活纪律涉及个人品德、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等,关系党的形象。

生活纪律既要求党员干部本人严格遵守、坚决做到,还要求党员干部对其亲属特别是配偶、子女进行管束,并且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生活纪律增加的内容及时回应了当前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2023年修订的《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增写了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及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

严守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弘扬良好道德风尚。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要守公德,站稳人民立场,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弘扬新风尚。真正做到爱民、忧民、为民、惠民。要严私德,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要有敬畏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如果党员都能够严守生活纪律,保持崇高的道德境界,那么群众就会自发向我们党看齐,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吸收中华优秀传统家风中的廉洁思想,注重红色家风的时代传承,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要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真正做到修身齐家。

(受限有删改,全文4553字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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