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法官判决无可非议!涉事医院的证明和援助律师做为值得商榷

念姜尚古月 2024-08-15 10:57:15

今天对网上有关王佳佳法官被杀害披露的信息,包括众多的不同评论浏览一下,颇有感触!

谈谈我的看法;

一,王佳佳法官判决是正确的无可非议。

首先是法院对党某某索赔诉讼案是公开审理的,对于王佳佳法官的判决与会者包括党某某的辩护律师都没有异议。这个案件审理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判决结果也是公平公正的。没有后续发生的“凶杀案”网上不会出现对前期判决“异议”。

党某某依据住院29天(医院的证明)要求李某某赔偿他18832.93元——这是援助律师的专业计算的结果,符合法定标准。王佳佳法官根据党某某实际住院只是15天,后14天没住院只按医嘱口服1盒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又根据交警部门对党某某伤势轻微的认定,“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9384.89元。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官判案的原则,也是人们对法律执行的认知标准。这个“事实”必须是法律认定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法律认定的事实就是所有的事实细节都有合法取得的证据支持。就是清楚的事实要靠确凿的证据支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都不能证明“事实”存在。没有“事实”存在,就不能认定“有过”“有罪”,这就是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原则。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在一个没有第三者在场,没有监控的房间内,张三打了李四两个嘴巴但没有留下痕迹。李四出了房间对他人讲张三打了他,張三说,没打。此事如用法律裁定,那就是没打!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张三打了李四。此案中,王佳佳依据医院提供的党某某14天没有实际住院的证明;王佳佳依据轻微伤的认定标准: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失;王佳佳依据,医院在对党某某轻微伤治疗15天之后的后14天只给党某某开具的一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的处置情况,“三个方面”的综合考量是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的,所以对党某某做出的判决是正确的无可非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没有“弱势群体”也没有“豪门贵族”之分。不能因为党某某50多岁、单身汉,没有钱属于社会认同的“弱势群体”,王佳佳法官就会将法律天平失去公允的向他倾斜。换言之,这事如果是党某某负全责,李某某的29天住院赔偿,王佳佳也会做出这样的判定的。

诚然,对于党某某这样的“弱势群体”社会要关注、关心、关怀!但绝不能用法律的“倾斜”代替社会的“三关”!

二,为党某某出具的住院和实际住院天数的证明值得商榷。

党某某杀害法官王佳佳一案,归根结底是因两份法院出具的证明引起的。

党某某对法官王佳佳的报复杀人之念就源于法院没有满足其预期,即,法官王佳佳没有按住院29天去计算各项赔偿费用。

这里的关键是对“住院”这个概念词的定义。顾名思义,“住院”就是病情较重需要住在医院里由医护人员随时诊治。凡有住过院经历的人都知道有些医院存在“挂床”现象——办了住院手续,床费和护理等费照常交,就是晚间回家住,白天来打针、吃药。凡有过住院经历的人都知道,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书”上都有主治医生的嘱咐:回家后吃什么药、怎么吃,什么时间复查,注意事项等。党某某的后14天口服、外用什么药的医嘱通常应该出在“出院诊断书”上。既然,没给党某某办出院手续,又给其开了口服、外用的药那么就等于对党某某按“挂床”对待!既然,按“挂床”对待,就不应再出示“实际住院天数”的证明。

正因为“住院天数”和“实际住院天数”的不同的证明,才成了党某某制造残忍血腥杀害王佳佳法官案的一个因素!

三,党某某辩护律师“援助”不力是案件的后续性质的转变的又一个因素!

法律上规定民事讼诉中,实施“谁主张、谁举报”的原则,包括原、被告。此案中,29天的住院证明应该是党某某提供的,对于“住院”一词的法定概念,援助律师应该有深刻理解,并对法庭辩护词做充分准备。所以,对于李某某提供的“实际住院天数”的法院证明就应当为党某某的29天住院进行有法律効力的辩护!从披露的事实来看,该援助律师没有辩护或辩护苍白无力,总之,法庭没有采纳。对于党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该援助律师就应该积极准备在15天内提起上诉,争取进入二审。鉴于,党某某生活窘迫,二审的花费应由该律师或所在机构积极运作加以解决。

我想,该律师如能做到上述,党某某的凶杀案很有可能避免。

当然,尽管医院的证明,援助律师的作为,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但这埸血案会发生,主要的还是党某某缺乏法律意识,报复心理强加上性格孤辟、认知编激、易走极端引发的。

王佳佳法官的生命永远停格在37岁,党某某50多岁也将命赴黄泉。此案应该是个案,对社会对人们留下的影响是什么?这应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论仁者智者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法律的严肃性是不容亵渎;法官判决依据的是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不支持推理和演绎的判决;法官的“温情”不能也不允许突破法律框架!

王佳佳法官严格执行、公正司法无可非议!

5 阅读:2929
评论列表
  • 戴维 67
    2024-08-15 14:49

    就凭这个文章你如果从事司法审判估计后果也难料。有证据当然要采用对当事人最有力的证据,而不是想当然单方面否定住院天数,这才是审判结果不能服人的关键。为什么不去医院做调查取证?为什么听任肇事方一面之词被勒索?后14天伤者是否完全恢复正常?无视体察民情枉作判官。司法不仅要公平公正,也应体察民情民意,对不服判决结果的不能仅仅一个上诉了之,不问后果。无论大案小案都应该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

    用户88xxx56 回复:
    你也是个法盲[捂脸哭]
    寿卿山人 回复:
    出院后身体需休息调理是否有误工费?有的是有误工补助
  • 酋长 66
    2024-08-15 14:04

    你会有报应的!

  • 2024-08-15 14:26

    只怪律师不怪法官?律师没据理力争,那法官为何不依实判决,非等律师“力争”呢?法官不懂法吗?

    爱后余生 回复: 范飞虎
    没有这份心,就别做法律援助啊。
    范飞虎 回复:
    你给法律援助律师钱了吗?
  • 2024-08-15 14:29

    法官,让你判对错与是非,没让你判菜市场砍价手段,自找的!

  • 2024-08-15 14:26

    这些发出来说明你是良心坏了,后14天不住院医院收住院费了吗

  • 2024-08-15 15:13

    这个女人和保险公司要是没有利益往来苟都不会信[点赞]

    用户16xxx75 回复:
    所以你不信!
    彼岸烟火 回复:
    你一家人都不信🤨
  • 2024-08-15 13:51

    做什么事承担什么后果

  • 2024-08-15 15:14

    作者的看法是个屁

  • 2024-08-15 13:28

    有异议! 酌定的情况下可以是15+7(可以是1至14天中的平均数,或者哪怕是1、2、3也有点人情道义),结果是15+0的话,这就是酌定为零了,机械的法定了,那就是真不近人情!

    或露一爪一鳞 回复:
    你是近人情了,保险公司干么?你别说判15+7,就是给他判个29+29,那得保险公司认账才能拿到钱啊,现在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医院的住院证明有假,保险公司只要咬住病历造假这一条,哪个法官敢多判?
    或露一爪一鳞 回复:
    同意赔一万二,保险公司告诉你的?还是当事人告诉你的?即使不说这消息的真假,假设保险公司同意一万二是真的。不上法庭赔钱肯定要比上法庭赔的多,因为保险公司可以省下应诉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既然你不同意,双方已经进入诉讼流程了,那派法务出庭应诉又产生了额外开支,人家还给你溢价?那肯定就得死扣,一条条算钱了。这道理你都不懂么,你去买东西砍价,标价五十,你出四十不开发票,老板可能就同意成交了,你开价四十坚持要求开发票,老板可能就坚持五十块一分不让了。
  • 2024-08-15 15:52

    没事,你官方定性法官没问题,人民群众会教你法官下辈子怎么做人的。

  • 2024-08-15 15:16

    如果没有天大的冤屈一个正常人会选择玉石俱焚吗?你们如果说他不是正常人那请把他放了[点赞]

  • 2024-08-15 13:47

    说什么也没用人没了

  • 2024-08-15 14:34

    舔拖鞋是小事,小心舔到了烙铁!

  • 2024-08-15 14:02

    最有意思的是交警认定伤势轻微

    风火轮 回复:
    交警即使看不出来,也要认定一个当时双方都接受的结果,最终伤情是凭医院检查结果来认定,调解和判决都是依据医院的检查结果来的。
  • 2024-08-15 15:23

    人在做天在看。

  • 优雅 15
    2024-08-15 16:21

    15天和14天都是9000多点,一开始住院就检查费也得好几千,也不知道这个法官是怎么算的

    西部 回复:
    你给算算?
  • 2024-08-15 15:30

    [doge]事实证明确实是律师的责任。 竟然不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哭笑不得] 导致被害者精神受到过重的打击无法承担。 [doge] 于是精神病发打死了法官,又想不开自杀了。 [大哭]

    東川路 回复:
    想当然了,现实上,没这个东西
    用户55xxx85 回复: 東川路
    就是因为没这个东西,才出来这个事!现在各种说法众说纷纭,反正女法官是挂了
  • 2024-08-15 16:06

    就你说这话,把你腿打断,让你住院住院,一个月就可以不在住院住了,白天理疗,晚上回家。住三个月,陪你一个月费用。你同意吗?

  • 野草 12
    2024-08-15 15:52

    怎样判是法官的事情,后面怎样做是老百姓的事情!

  • 蓝天 10
    2024-08-15 15:49

    此类案件最好调解处理不要硬判。本身要的也不多。是个教训。

  • 2024-08-15 16:55

    所以没有多少人可惜她

  • 2024-08-15 13:51

    这事就怪律师,从里面抽钱抽的太狠了

    不工 回复:
    不懂就是不懂别装
    用户34xxx49 回复: 不工
    自己去百度
  • 2024-08-15 14:55

    只怪黑白无常[点赞]

  • 2024-08-15 17:13

    公正执法才是对司法人员最好的保护

    巴克 回复:
    公正执法?唐山打人案出警人就不会网上实名举报了,当然官方文件都是没问题的[得瑟]
  • 2024-08-15 16:46

    如何采信不同证据是法官的权利,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法官负责,不能把责任推到辩护律师上,简单的案子,调解或一审就能解决,为什么要推到二审。作文一个优秀的法官,对这个案子,也许,不屑于调解吧

    巴克 回复:
    可能他认为老百姓都特别懂官司程序,程序简单,方便。时间又大把吧!
  • 2024-08-15 16:10

    还在上法条,打补丁,不觉可笑吗?弱者只在乎内心认可的公平公正,不然他不是更应该找伤害他的司机才对?

    東川路 回复:
    伤害司机认赔呀,只是数额有异议。但法官是人们心目中最后的正义底线。
  • 2024-08-15 16:50

    不用担心王佳佳这下可以打官司,证据确凿绝对能赢[得瑟]

  • 2024-08-15 16:08

    骨折以后静养怎么算??如果这样判的话,最少住院三个月以上。是不是必须住院才算误工费,营养费等等。

  • 2024-08-15 16:06

    完全不提保险公司定的赔偿,保险要赔1.2万,老头要1.8万

  • 2024-08-15 15:51

    以后小编被刀了,也不要奇怪

  • 2024-08-15 18:05

    就提一句,原告起诉除了立案回执,还会收到一张诉讼风险提示书,告诉他事实要清楚,证据要齐全。[得瑟]而且侵权索赔的目的是填补损失,医药费住院费付多少赔多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看医嘱或走司法鉴定。这个案子能判多少那就是法官看到的有效证据就只有这么多。

  • 2024-08-15 17:50

    针对个人一锤定音,对待公司要商量

  • 2024-08-15 16:45

    能看看病历吗。有骨折没得,有骨折十五天不会好的,九干多元里面包含住院医药费吗

  • 2024-08-15 17:30

    判人没了

  • N B 3
    2024-08-15 16:52

    住院多少天应该住院病例为准

    无言之约 回复:
    应该是办理入院手续到医生出具出院证明办理出院手续
  • 2024-08-15 16:59

    肇事者都认罪认罚了,难道坐办公室里判决的比现场的更了解情况?

  • 2024-08-15 17:00

    一看就是大南京出来的[鼓掌]

  • 2024-08-15 16:26

    挂床照收住院费床位费空调费卫生费该收的一样不少

  • 2024-08-15 17:38

    黑恶势力太可怕了,打击黑恶势力,彻底清除。

  • 2024-08-15 17:48

    伤筋动骨1百天,还法官,去去去!

  • 2024-08-15 17:00

    缺少人文至怀的法官,不知道抬高一寸。

  • 2024-08-15 16:14

    住院治疗是一种方案,回家了并不能否认是住院治疗

  • 2024-08-15 16:33

    说多无益,把病历晒出!伤情晒出

  • 2024-08-15 17:28

    如果老头是个有钱人,你猜他彻底好之前会不会出院

  • 2024-08-15 16:42

    无可非议怎么会牺牲,应该还是有让哪老头有想不通的地方。

  • 2024-08-15 17:29

    老头有精神病,杀人不死刑

  • 2024-08-15 17:54

    不科学的预判,必然造成拙略的结果 !?

  • 2024-08-15 17:15

    是人是鬼都想蹭热度流量

  • 2024-08-15 16:02

    好文[点赞]

  • 2024-08-15 16:01

    法律事实≠客观事实[捂脸哭]

  • 2024-08-15 17:57

    这篇写得比较到位了

  • 2024-08-15 18:06

    作者自求多福吧

  • 2024-08-15 18:47

    只要没有办理出院手续,就算是在住院,他是住了29天办的手续,还是住了15天办的手续,一目了然的事情,有那么复杂吗?

  • 2024-08-15 18:30

    和保险公司协商赔12000,,律师要18000.法院判9000,这是一个什么逻辑[笑着哭]

  • 2024-08-15 20:46

    为什么不看医院收据

念姜尚古月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