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悲哀之一,就是你对朋友两肋插刀,朋友却转身给你两刀。你对朋友真心实意,掏心掏肺,朋友却把你伤得撕心裂肺。
坐标湖南省长沙市,市民黄女士最近就十分郁闷。她好心好意帮朋友介绍工程,不想却给自己惹上了一堆麻烦。一片热忱,帮朋友搭桥铺路,换来的却是纠葛缠身。
黄女士是个善心人,人缘很好,因此朋友比较多。由于她做瓷砖生意,因此她的朋友当中有一些是开装修公司的,余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俩之间还有一点债务关系,余先生此前从黄女士这里拿的一批货尚未结清,还欠三万多块钱。
前段时间,黄女士的另一个朋友家里新房要装修,预算二三十万左右。她就把这个单子直接介绍给了余先生。黄女士对他说,业务给你做,自己不要介绍费,也不要什么提成,只要在结款的时候,把之前欠她的三万多块钱还了就可以了。
有了黄女士的介绍,余先生顺利接下了装修项目。没想到开工第二天,他的一个工人就因违规操作出了事故,把自己砸伤住院。
事故发生后一个多月,那位业主朋友突然找到黄女士,说开工之前忘记签个装修合同了,现在要补签一个合同。
“这合同必须得你来签,因为我只认识你,我不认识余锋,所以我只跟你签合同。”
黄女士当时心里有些犯嘀咕,自己只是个中间人,又不是施工方,为什么要我来签合同呢?如果我签了这个合同,到时候出什么问题不就得我背锅了吗?
余先生表示:“这个事情跟你没关系啊。第一,工人不是你请的,第二,事情不是你做的。就算有什么问题,也是跟我有关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余先生的这番话打消了黄女士的疑虑,于是便在合同上签了字。
怕什么来什么,不久之后,受伤的工人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索赔50万元。最后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工人因自己违规操作而受伤,承担50%的责任。业主承担10%的连带责任。而作为装修合同乙方的黄女士,要承担40%的责任。
仅仅在合同上签了个名字,黄女士就要糊里糊涂地赔偿人家20万。而作为真正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余先生,则没有任何责任……
在黄女士的手机上,每一笔转账记录都很清晰。业主把装修款转给黄女士,她都悉数转给了余先生,只把对方欠自己的钱留下了。也就是说,余先生赚多赚少是他自己的事情,黄女士确实没从中间拿什么好处。
“我觉得他(余先生)一点都不地道,再怎么说你也应该有责任吧?我一个介绍人,结果让我背上20万的赔偿,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但凡我在中间做了什么,我也愿意背这个锅,我什么都没做,无缘无故把责任放在我身上,我怎么想都想不通。我晚上都睡不着觉,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抑郁。”
对于在合同上贸然签下自己的名字,黄女士现在已是追悔莫及。
摊上这样的事儿确实挺让人上火的,如果黄女士是受益方,那摊责任也不觉得冤,关键人家什么好处都不拿。就算不把项目介绍给余先生,他欠的钱该还也得还,说白了这就是纯帮忙。
好心给你介绍生意,钱给你赚了,出问题锅让我来背?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会郁闷。
其实类似的例子在生活中还有很多,比如朋友贷款贷不出来,而你基于对朋友人品的信任,给他做了担保。结果到还款的时候朋友没有偿还能力,甚至直接耍赖,届时银行就会追着你要债。我身边还见过两口子闹离婚,跑去找媒人麻烦,让媒人赔钱的荒唐事。
由此可见,这中间人、介绍人、担保人等等都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涉及到需要签订纸面合同或协议的,只要你签了自己的名字,从法律角度来看,就意味着你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笔者也在此提醒大家,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好人自然要做,但不建议做老好人,不要想当然地轻信别人,也不要因为抹不开面子而去替人做什么担保、签什么合同。否则莫名其妙背锅不说,到时候恐怕连朋友也没得做。
生活处处有坑,望诸位看官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