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胶综法罚决字〔2024〕第00689号:2024年8月14日,我局接胶州市住建局移送函,内容为地铁8号线支线工程未取得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联系负责单位青岛利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李涛委托公司经理徐启超到我中队配合检查,执法人员向受委托人徐启超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查,青岛利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废弃物,该项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胶州市中云段)共计 43.05万方,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相关证据进行拍照取证。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利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30000元。
青岛利凯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1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常州路559号水韵绿都小区2号楼商业112户,法定代表人为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