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令”是否松绑,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
多地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根据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有部分地区明确部分时段可燃放爆竹,有地区则明确了可燃放和禁燃放区域,还有的地方则再度强调“禁燃令”。
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大连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河南南阳、四川泸州等多地在回应中明确,仍将执行既往政策。全国部分地区在规定时段内可燃放。
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可燃放
北京市2022年1月1日起已实行全市域禁放,北京市辖区内任何地域除市政府批准外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期,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等地再次重申禁放政策,不过,通州区明确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2023年,朝阳区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政策;2023年,丰台区将继续执行《禁放通告》,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
辽宁大连:除夕不限时燃放烟花炮竹
12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通告》显示,控制燃放区域以及之外区域,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不限时。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
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
四川泸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四川泸州有网友建议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2月28日,泸州市公安局回应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要求我市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
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的要求,决定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山东:东营、滨州两地可燃放爆竹
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率先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山东济宁有网友建言,请问济宁市是否2023年能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和时间,同时做好企业的减排。
济宁市公安局于11月29日回应称,2023年春节期间如市政府、市环境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没有新的临时管控政策要求,济宁市仍执行《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20修正版)规定,即:在济宁市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范围以内全年禁放。其他区域允许居民在安全地点燃放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各县市区禁放政策可咨询当地。
河南: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河南南阳也有网友提出,希望领导就燃放烟花爆竹一事放宽政策,让人们在爆竹声中度过一个圆满美好的春节。南阳市生态环境局11月28日答复称,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河南省政府规定,全省所有辖区全部执行。
同处河南的长垣市也在12月1日的答复中介绍,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长垣市于2019年12月12日印发的《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2019〕19号),进一步明确2019年12月16日起长垣市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通告长期有效。目前,长垣市暂未接到取消管理的通知,长垣市内依然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河北:安新县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河北安新县,官方于12月21日答复类似问题时表示,根据2019年4月2日安新县政府下发的《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安新县全县2023年春节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
12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安徽:合肥、利辛县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合肥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12月17日,安徽利辛县也就网友反映的“建议解除烟花禁放条例”作出回复。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介绍,未实施全域禁放前,因城乡居民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大盘香,造成利辛县春节期间PM2.5严重超标,形成重度污染天气,因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的事故也时常发生。
今后,利辛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严禁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炮竹。
可以肯定,随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让不少人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做法有了意见,就因为放烟花爆竹发生污染环境,伤亡,火灾这些事而采取禁止,这样做就不免被说是治标不治本,难道不能从其他方面入手来做到既不破坏年味,也不发生不好的事吗?
一、政策是活的,该调整调整,如果被动的妥协,还容易多生事端。不如政府主动点,有组织的放烟花,做到尊重民俗和保护环境兼容。
二、关于放烟花污染环境一说,我国烟花放了多少年了?至少一千年吧?造成什么污染了?烟花不是环境污染的主因。
当初对烟花爆竹一禁了之的目的是为了「环保」,不让烟花爆竹的燃放物污染空气。
但是一年就放开两三天造成的污染有多大?大年三十初一,加上元宵节,就这几天就不行了?就这几天全国污染就会严重吗?
仔细想想,就在管控烟花爆竹的这些年里,我们的空气质量治理真的有比以前提高一个度吗?要考虑禁烟花爆竹的目的是做什么,才能够明确烟花爆竹该不该被禁止。
各地就每年春节这几天会出现燃烧烟花爆竹,如果在这几天里的烟花爆竹真的能够影响当地一整年的空气质量治理工作,那好,不放便是。
但,假如这一年里的空气质量不好是因当地为了经济而大建工厂导致的,那工厂是不是该一夜之间全部都夷为平地?
三、关于禁放是为了安全一说,完全可以通过划定燃放区解决。
烟花爆竹不该一禁了之,要明确规定好燃放的时间以及地点。
对烟花爆竹进行管控,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便是一到过年期间,烧伤科患者数量就倍增,各地因此产生的火灾隐患不少,所以为了考量到医务人员的资源以及消防的压力,要对烟花爆竹进行适当的管控。
政府统一组织燃放比较好。不管控烧伤的人确实很多。做到规定定时定点燃放,会好很多。
放烟花爆竹是为了驱年兽,驱魔辟邪,是春节的传统活动。一禁了之最简单,也别抱怨年轻人过洋节。
烟花管控不能一刀切,毕竟春节也需要仪式感。不然大家都去过圣诞节了。
少了烟花爆竹的燃烧,年味明显就少了许多。一大家子人都戴着口罩窝在家里看着质量一年不如一年的春晚,这就不是过年,这是煎熬。
有点儿年味儿,我觉得挺重要的!特别是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