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回村建房”,新规5月1日实行,可将户口迁入农村?胡说八道

刺楸农人 2025-02-25 16:15:08

有人提到2025年5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更是张冠李戴胡乱解读一通,不晓得是遣词造句不行,还是故意而为之,把很多人误导了。刺楸也刷到了很多人被这截图误导后再讨论这个事。

这个说法概括起来的意思是5月1日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户口迁回老家农村的依据,并提到第十三条、十七条、十八条规定,截图上的加粗文字让人理解为这些条款规定了满足老家有房有地经村里同意就可迁入农村。这简直是其心可诛!给很多人希望,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认真去翻看条款,根本就不是这层意思。

刺楸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户口的要点概括起来就是“当前是否具有农村户口与是否能够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无关”。如此一来,就可保留或恢复因上学、务工等各种原因而迁走户口的那部分人的身份,进而保障权益。既然并不是非得是村里户口才可拥有成员身份,那怎会作为“非转农”迁户口的一个依据呢?难不成为了保留或恢复某些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专门在这部法里提供回迁户口的支撑?这不又变成需要是村里户口才具有身份吗?

不信的话,可以找到这部法律正式条文来看,里面并没有迁户口的依据。我们只能这样理解:如果迁户口回农村了,更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恢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据此享受相关的权利。至于你是如何把“非农”户口迁回村里,这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肯定不管,因为有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地的政策来管。

刺楸建议,在阅读时提高理解力,多分析分析,不要被一些一知半解的解读所误导了。

0 阅读:33

刺楸农人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