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供HBVDNA定量的证明吗?

祥一言 2024-09-23 20:50:50

患者,女性,15岁,初三学生。发现乙肝大三阳十年,HBVDNA 定量很高,一般都是8次方,HBeAg定量也很高,肝功能每半年复查都是正常的,甲胎蛋白正常,彩超和肝脏硬度值等都正常。

这是典型的免疫耐受期的乙肝大三阳慢性携带状态,我们建议暂时不要治疗,每4—6个月定期复查。

学校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没有传染性,不会传染给其他同学。

我出具了相关证明:肝功能正常,可以正常入学。

学校很不满意我的证明,回复如下:该证明没有写乙肝两对半的结果和乙肝DNA结果,不能确定现在乙肝病毒复制是否活跃,会不会有传染性。

这样的回复显然出自医学专业人士之手,估计是学校的校医,但是这样的回复其实是非常不专业的!!

乙肝病毒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染,需要三个环节同时存在: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先说传染源,该患者是乙肝大三阳,病毒量高达8次方,病毒复制很活跃。

再说传播途径。乙肝病毒不会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乙肝是血源传播性疾病,主要经过血液(比如不安全注射)、母婴、性接触等途径传播。学生之间的日常接触,根本不可能传播乙肝病毒。

还有,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也没有发现乙肝病毒能经过吸血昆虫(蚊子、臭虫等)传播。所以,不要担心蚊子叮咬了乙肝同学,再叮咬你,造成乙肝传染。

再说易感人群。该患者身边的同学都接种过乙肝疫苗,绝大多数都拥有针对乙肝病毒的免疫力,不是易感人群。

还有,青少年和成人感染乙肝病毒,90%以上很快会自己康复,一般不会发生慢性感染。

传染病的发生,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必须三者同时具备。该患者虽然病毒量很高,病毒复制活跃,但是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两个环节都不成立,怎么会对同学造成威胁呢?有必要向学校出具所谓HBVDNA定量的证明吗?

我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早就有明文规定:除了特殊行业以外,入学和入职不得强制要求做乙肝筛查。

所以学校要求学生做乙肝两对半检查是违法的!!

孩子在读初三,本身学习压力就大;又是大三阳携带者,本身心理压力就大,请学校不要再要求孩子出具什么乙肝两对半和乙肝DNA定量的证明了。

行行好,请放过孩子。

江西省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门诊部 王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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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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