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有钱啊!”福建罗源,一男子因收入出现问题,断供了一两个月的房贷,万万没想到,银行竟以男子违约,起诉到法院,要男子一次性还清剩下的20几万贷款,并申请法院对男子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
(来源:第一帮帮团)
陈先生是一个打工人,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后来,陈先生经过多努力,终于积攒了足够的首付,并在几年前,贷款30几万元,首付了一套房子。然而,命运却在这一刻跟他开了一个玩笑。
买了房子后,陈先生觉得自己终于在城市有个落脚的地方,内心也生出了一种归属感,可随之而来的是每个月的房贷,还有装修等等。
陈先生买房子的时候,收入比较稳定,咬咬牙也能继续坚持,只不过日子过得苦了点,谁也没有想到,几年后情况直转而下。
两三年前,陈先生任职的公司,就因为经营不善开始走下坡路,但大家都觉得,撑过疫情之后,情况就可以改观,大家又可以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陈先生没有想到,疫情结束后,等来的不是公司重归辉煌,而是他失去了工作。
陈先生原本以为他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新工作,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工作的事情,仍旧没有着落。
这期间,陈先生面试了多份工作,要不就是工资给得极低,要么就是地点很远,这就导致了陈先生有一两个月的房贷,没有按时还给银行。
陈先生当时觉得,只是一两个月没还,问题不大,找到工作后立即把钱还上就可以了,结果没过多久,陈先生就收到银行发的函件。
银行告知陈先生,他没按时还房贷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银行现在要求陈先生将剩下的20几万元贷款,一次还清!
陈先生直接懵了,只是一两个月的房贷没还,怎么这么严重?
陈先生联系银行,向对方求情:“就一两个月没还房贷,一下子叫我还二十几万,我哪有钱!”
陈先生希望银行给个机会,他把欠的房贷补上,之后的房贷照旧,然而,工作人员冷冷地拒绝了。
工作人员仍旧要求陈先生一次性把20几万贷款还清,并警告陈先生,如果不还,他们将起诉到法院!
1、逾期还贷的后果相当严重,并不是把欠的钱还上了,就什么事都没有。
民法典第675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购房者贷款买房时,除了要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还要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其中贷款合同会对还款期限、逾期还款的后果等,进行详细约定。
一般来说,银行在贷款合同中设置的违约条款,是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可以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息。
而一旦房贷产生逾期,即便只逾期一天,银行也会把逾期情况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
逾期记录一旦进入到征信系统中,对今后用户申请信用卡或贷款都有严重的影响,即便是能够拿到贷款,贷款额度也会降低很多!
2、购房者提出,把没还的几个月贷款补上,银行会答应吗?
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购房者逾期之后,如果银行同意购房者把欠的几个月房贷还上,既往不咎,属于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合法有效。
但是,很多银行都不同意变更合同,不同意购房者把欠的几个月房贷还上,既往不咎。
也就是说,逾期之后,大概率会面临陈先生遇到的情况,即银行要求一次性把剩余的房贷还清!
3、购房者没钱还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银行不同意购房者把欠的几个月房贷还上,购房者没钱一次性还清剩余款项,接下来,银行将会起诉到法院,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提出,购房者没钱还,怎么承担违约责任啊?
购房者是没钱还,但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银行此时没有准备要购房者还现金,银行打的主意是,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购房者的房屋进行拍卖。
最后,本案的银行获得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后执法人员来到陈先生家里,和他商量房子的事情。
面对执法人员,陈先生十分无奈,陈先生表示,“实在是拿不出钱来还贷款!”
执法人员说:“那我给你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腾房),你看你有没有办法搬走?”
陈先生深感无力,他回答说:“有办法。”
执法人员说:“我今天先给你换(锁),然后留一把钥匙给你。”
陈先生表示同意,说:“可以。”
最终,陈先生贷款买的房子,被银行申请法院强制下执行。有人提出,要是开发商烂尾楼时,也这样强制执行就好了。
开始暴露真面目了
我tmm就笑了 在生存面前 征信一文不值[笑着哭]
穷人能还债的前提是刚性消费后有部分剩余!假如没有,一分钱的债也是还不动的。
只有当初疫情时期,因为失业还不上贷款,银行才网开一面允许最长半年时间还款。不是银行大发慈悲,而是国家层面强制推行的政策。现在疫情已过银行方面就不会对你开恩了
买房不贷款
直接举报。你这踏马逻辑是什么都得随你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