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警方:前头办你报的案,后头查你犯的罪

满子典频 2024-11-04 10:15:41

守法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到公安机关报案求助的时候,警方会依法保护公民,帮助他伸张正义;当报案求助的是一个犯罪分子时,警方该怎么办呢?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警方给出了一个标准答案:前头办你报的案,后头查你犯的罪,两不耽误!

近日,李女士向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定中门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投资与人合伙做生意没成,向对方索回10万元投资款。没想到回到家中发现,10万元被调包,换成了10瓶洗发水。案情简单,线索明确,警方迅速锁定三名嫌疑人。该女子闻讯很开心,带着锦旗到派出所,没想到警方收下了锦旗,回赠她一副手铐。原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审,发现案情并非女子所说的做生意被骗。她是因为要购买假币而陷入了骗局。这三名嫌疑人声称,用100元真钞可以换取400元假币。利益很诱人,李女士带着10万元现金赴襄阳进行交易。结果这三个人不按套路出牌,暗使障眼法,把假币换成了10瓶洗发水。

卖假币犯法,买假币也犯法。于是乎,这个来送锦旗的女子,被警方守株待兔,轻松抓获。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李女士涉嫌犯了购买假币罪,因为她的目标就是假币,而且有实际行动,已经支付了10万元,只不过后来没拿到假币。如此情节,算犯罪成立还是未遂,要等法官的裁决了。因为她主观上、行动上都已经实施了为不正当获利而购买假币的行为,没有拿到假币只是对方的缘故,所以,她大概率会被认定为犯罪成立。至于她的10万元,属于涉案赃款,也很难返还给她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李女士来到派出所,不但带着笑脸还带着锦旗,结果还是被樊城定中门派出所抓了,这个派出所当真是只看法律不看笑脸,值得点赞。

买假币用假币,坑害老百姓,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些人只看到利益,看不到法律风险,一步步走向害人害已的深渊。买假币而受骗,因报案而被抓,像李女士一样的法盲并不少见。不久前,在成都也发生了一个相似的案件。唐某在成都的酒吧里听说,网上有售卖假美元的商家,遂动心起念,打算换点儿,“五一”去东南亚游玩时使用。回到家中,唐某在网上真搜到了卖假币的广告,联系上了卖家。双方约定,唐某以19000元人民币购买10万元假美钞,卖方要求唐某先支付4000元人民币定金,货到后付清尾款。唐某收到了寄来的包裹,里边是1000张面值100元的美金。这10万的美钞不但做工粗糙不堪,而且赫然印着“play money”的字样。

唐某觉得上当受骗,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称自己被诈骗。结果,唐某因购买假币且数额较大,被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保护守法公民、保护合法交易,绝不会保护违法交易!开始就窝藏着害人之心,就算合法买卖他也做不好,更何谈这种刀尖上舔血的违法生意!同样是买假币,一个买来了洗发水,一个买来了游戏币,却都受到了货真价实的法律严惩,这两个人的经历实属可笑。但是,仔细一想,也很可悲的,他们之所以能干出买假币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是贪婪,是想不劳而获,非法得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知道涉及买卖假币的行为是很严重的犯罪,一向是从严从重打击的,怎么可能因为你没买到假币就成了受害者?成了警方保护的对象?任何与假币沾边的事情,都面临触犯刑法,无论是制造假币,还是运输假币;无论是出售假币,还是购买假币,抑或是使用假币。无论哪一条,绝对不能沾,沾上就触犯法律。那些试图通过买卖假币而得利的人,应该以此为鉴,切勿沾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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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04 19:07

    确定是湖北襄阳的嘛?

满子典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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