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公民,都要交税,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明星还是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该交的税必须要交。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演员邓伦开展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随后邓伦发致歉声明,称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一如既往的积极努力工作。
邓伦1992年10月21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11级表演系,演员。因参演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而获得观众的喜爱。
近年来有许多公众人物涉嫌偷逃税,被依法严查严惩。由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心里仍然抱有侥幸,殊不知税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违法迟早会被惩罚,出来混亏欠是迟早要还的,不要执迷不悟,等到法律来严惩的时候一切为时已晚,不仅损毁了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而且自断了自己的前程。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公众人物更应该正常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为公民做好榜样。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百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没有空子可钻。希望更多的公众人物把“身子”洗干净了,做好正能量的榜样,为自己赢得更加光明,更加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