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一档轰动全城的"订婚强奸案"走入了公众视线,让人津津乐道。
此案件的男主角李某,一位年仅27岁的小伙子,因这起风波而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令人唏嘘不已。
然而,李某及其母亲对此判决不服,立即当庭提起上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要回溯到今年的5月1日——
小伙李某与女友的父亲签订了订婚合同,交付了10万元彩礼,并承诺结婚时再给另外一半。
然后,他还送给了女友一枚价值不菲的7.5克的金戒指。
按照当地的传统习俗,这意味着两位青年已然成为正式的未婚夫妻。
谁能料到,本是一桩好事,却成了厄运降临。
订婚之后的次日,李某与准新娘回到婚房后,两人情不自禁发生了关系。
女友作为成年人,也作为李某的准新娘,与李某有激情之欢本是无可厚非。
熟料,女方半路却突然反悔了!
她一口咬定,声称李某强奸了她。
但李某的母亲甄女士,坚决否认这个说法。
她觉得,儿子和女方已经订婚了,还给了那么多彩礼,怎么可能是强奸呢?
甄女士和律师沟通得知,案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在婚房里发生关系后,女孩还洗了澡。
“他俩发生关系后,女孩在婚房洗澡后,就跟我儿子要彩礼,要房本加名字,我儿子就跟她说不妥嘛,她就生了气。”
5月4日,女方果断报案,称被李某强暴。
“等5月5号我家人将房本拿回来,这时候女方说晚了,说不珍惜她”。
李某一家交出房本后,却被女方拒之门外,冷脸相待。
甄女士为示清白,甚至拿出了自己在公an局写下的保证书,证明当时已打算把准儿媳的名字写入产房产证之中。
但当天,李某还是以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立案调查。
女方直接翻脸否认了之前的订婚协议,自称是李某逼迫她发生关系的。
这个案件的后续,在12月25日,也就是今天做出了一审判决。
李某被判三年,当庭提出上诉。
这个案件所牵扯的绝非琐碎事,其身后更隐藏着众说纷纭的道德伦理议题。
有人对法院的决断表示认同,认为即使已经订婚,若男方在女方拒绝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亦应判定为犯有强奸罪。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个案件堪称道德伦理的迷局,应当以耐心和严谨的态度处理。
网络上的各种观点犹如叠嶂起伏,有的赞同法院的判决,有的则祈祷给予李某保留一线生机。
总而言之,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案件已引发了一场全民对法律、道德和伦理的深度讨论。
对于这场八卦盛宴,网友们也是争论不休。有人摆出援引证据辩解男方并不存在强奸行为;
也有人揣测女方"仙人跳"、企图利用这种手段敛财致富。
针对男方陈述女方未能退还彩礼的事实,甚至有人开始质疑女方是否事先设下陷阱,力求在此过程中谋取财富。
无论何种观点,现如今的我们无法左右法律结果,唯有静待二审的裁定,期望法律能给出一个公正的评判。
而在此期间,谭公子呼吁大家不妨跳脱法律之外,好好去思考一下法律与道德、伦理的深层含义。
爱情不是肆虐的权利,婚姻也不能成为道德败坏的庇护所。
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复杂问题,找准情与法之间的微妙平衡才是根本之道。
就在女子矢口否认订婚一事后不久,社交媒体平台上刮起了一阵大风。
有网友质疑女方故意歪曲事实,还有网友猜测女方因用尽种种机巧手段而实现发家致富,谭公子快要笑死在网友的评论区里。
的确如此,俗话说的好,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女子悔婚"之事的背后原委或许错综复杂,又或是另有隐情。
诸位看官,你们对此件奇闻轶事又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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