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用水与信用挂钩!河北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

长城网 2025-01-17 15:50:22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乔娅)为了加强河北省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近日,河北省水利厅会同省司法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内容包括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信用信息、评价规则、评价程序、结果应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该细则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啥要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近年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取用水监管,但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在取用水监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震慑作用,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使用,河北印发了该细则,将用水行为与其信用记录相关联。

“这次我们梳理提出了6个类别共18项取用水领域失信行为作为评价指标,逐项明确了扣分分值、法律依据等,指标内容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在用水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税)等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二级调研员李立周说。

记者看到,在18项取用水领域失信行为中,一般失信行为扣5分,较重失信行为扣10分,严重失信行为扣20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违法取水行为,应从严从重扣分。打个比方,未按规定填报取用水调查表或未按规定开展用水统计工作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扣5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20分。

如果取水单位出现了失信行为被扣分后会有什么影响呢?根据取水单位的失信行为设定等级限制,对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会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暂停取用水领域的各类专项资金补助等相应的惩戒措施。

据了解,河北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于每年1月份启动,3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取用水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重点反映取用水户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取用水领域信用状况,并通过河北水利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结果信息报送水利部,并推送至“信用中国(河北)”。

“2025年,我省首次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将对引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石锦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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