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社交软件的火热,虽然拓宽了不少人的社交圈,但也容易滋生犯罪,尤其“仙人跳”团伙,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
罪犯蒋某,通过网络和刘某,张某认识,蒋某和刘某商议实施犯罪活动,并纠集张某参与,之后,蒋某购买监控摄像头,注射器,生理盐水,笔记本等作案工具。
2020年11月25日晚上,蒋某,张某,刘某等三人在浙江杭州江干区一酒店客房经过预谋后,由蒋某在房间内安装摄像头,并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失足妇女,约出被害人小红(化名),张某和小红发生关系后,蒋某,刘某进入房间,张某控制其手机,刘某控制其包,蒋某向小红索要钱财,蒋某称已将二人发生关系的全过程拍摄下来,并拍摄小红手机上的通讯录,淘宝收货地址等,威胁小红要将视频发给他人,小红迫于无奈,通过微信转给张某人民币3000元,蒋某又拿出注射器,谎称要给其注射毒品,小红非常害怕,下跪求饶,说出其住处还有张银行卡内有钱,蒋某遂指使刘某去其住处取银行卡,后刘某在其住处找到银行卡,拍照后发给蒋某,小红通过手机绑定银行卡后,微信转给蒋某人民币20000元,蒋某让小红写下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3000元的借条,之后,张某送小红离开,并微信转给小红人民币1500元,事后,蒋某分给张某,刘某各5000元。
2020年11月26日晚上,蒋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法,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一家酒店实施敲诈勒索,以不雅视频勒索被害人小云(化名),小云被迫通过支付宝转给蒋某人民币30000元,蒋某让小云写下一张金额为人民币70000元的借条,事后,蒋某分给张某刘某各7000元,2020年11月27日5点多,小云报警,同日,公安机关对其被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同日,蒋某,张某二人在苏州昆山市一家宾馆客房落网,次日,刘某在安徽蒙城吕望服务区落网,到案后,蒋某,张某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事实,蒋某如实供述敲诈勒索犯罪事实。
据姑苏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30日消息,姑苏检察院指控三人犯抢劫,敲诈勒索罪,已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太坏了
整这么复杂。简单点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