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事情搞这么大做什么?有话跟我们法官讲不就得了,搞这么多人来围观。”
“你把事情搞这么大,你们是不是有一个团伙?是不是加入了JWSL什么的?”
2024年7月6日,湖南省宁乡市女子周小兰被长沙中院法官约谈。谈话期间,法官对周小兰发出了灵魂拷问。
周小兰,是宁乡的一名维权者;她因家门口道路上的运输车辆长期灰尘噪音扰民而维权,却在获赔一万元后,被判“敲诈勒索罪”。
根据笔者此前发布的文章《欲加之罪?湖南女子因灰尘噪音扰民维权,获赔1万元被判敲诈勒索》,湖南农民周小兰的自建房,位于长沙宁乡市城郊。
约从2017年开始,当地有大量施工车、渣土车,每晚从她自建房前面的黄土路经过,给她造成严重的噪音、灰尘困扰。
周小兰多次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投诉。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显示,每次投诉,都按程序进行整改并反馈。
但噪音和灰尘污染仍在持续,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迫于无奈,周小兰只得自行维权,当运输车、渣土车经过时,她站到道路中央拦阻,要求他们停止扰民。
2017年8月20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4月8日,三家运输或建筑公司,先后与周小兰达成三次“纠纷协议”,赔偿了4500元、4000元、2000元。
结果,事发一年多后的2019年8月16日,宁乡市公安局在没有人报案的情况下,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把周小兰抓了。
2020年7月,周小兰被宁乡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20年12月25日,长沙中院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周小兰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2月30日,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该院经审查认为,周小兰“敲诈勒索”一案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指令长沙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湖南高院指令长沙中院再审,令周小兰看到了改判无罪的希望。同时,她也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
长沙中院作为不开庭审理就维持有罪判决的二审法院,在该案进入再审程序后,恐怕很难“自行纠错”、秉公司法。
为此,她向相关单位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指出,长沙中院不宜介入该案再审,应变更管辖权,由湖南高院提级审理或进行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方能保障司法公正。
但长沙中院一直没有就周小兰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正式回复,既没有驳回,也没有主动退出。
就在周小兰还在苦苦等待司法公正之时,2023年12月28日,长沙中院作出了一份《刑事裁定书》称:
周小兰“经多次依法通知后拒不来本院参加诉讼活动,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该案按申诉人周小兰撤回申诉处理。
周小兰傻眼了:事实上,她也一直在等待着开庭,等待着被宣告无罪,怎么突然间就变成了她“拒不参加诉讼活动”了?
周小兰到法院了解情况后才获悉,原来,长沙中院之前给她打了电话,给她的手机发送了“闪信”;周小兰没有理会,这成了她“拒不参加诉讼活动”的证据。
周小兰本人说,她在申诉阶段时,已经在相关的书面材料上填写了自己的姓名、电话、详细住址,并明确表示,不接受电子送达。
“长沙中院为什么不给我发一张纸质的传票呢?”周小兰感到不解:他们既没有当面送达传票,也没有邮寄,更没有寻求当地公安部门对我进行传唤。
周小兰认为,长沙中院用“闪信”等方式通知她参加诉讼活动,并以此为由指责她“拒不参加诉讼活动”,是故意用“高科技”来剥夺她的申诉权利。
自从被判“敲诈勒索罪”以来,周小兰一直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喊冤。
她的遭遇,也获得了红星新闻、顶端新闻、南国早报等多家权威机构媒体的关注,影响力巨大。
笔者获悉,今年5月,周小兰已经向长沙中院再次递交刑事申诉状,要求撤销所谓的“按周小兰撤回申诉处理”的刑事裁定,并依法改判其无罪。
周小兰向笔者介绍,2024年7月6日,长沙中院法官对其进行了约谈,当面倾听了她的诉求。
周小兰说,在谈话过程中,法官对她发出了“你把事情搞这么大,是否有团伙”“是否有JWSL加入?”的灵魂拷问。
对此,周小兰答复称,因其蒙冤获罪、无奈上网喊冤,媒体老师们看到她的冤情后,主动联系她进行采访并报道;无论是她自己写的文章,抑或媒体发布的报道,皆为事实,没有半点虚假。
“我有什么团伙?我何德何能能加入JWSL?”周小兰反问法官。
周小兰还介绍,法官还告诉她,“以后的事不要到网上去讲了,影响不好,你的这个事是不能公开的,你要相信我们。当然,你硬要去网上讲我也没办法。”
来源:公众号-人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