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台州分行被查获“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50万元重罚。该行时任客户经理顾某被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
据官网介绍,恒丰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位于济南,其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改制为恒丰银行,2019年完成市场化改革股改建账。该行第一大股东为山东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61%。目前该行共在15个省(市)设立了333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12323人。
年报披露,恒丰银行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2.75亿元,同比增长0.62%;实现净利润51.36亿元,同比下降23.70%;成本收入比为36.22%,平均总资产收益率为0.37%。截至2023年末,恒丰银行资产总额1.44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39.33亿元,不良贷款率1.72%,拨备覆盖率152.2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2%。(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