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行专调解组织发展较完善的领域,应着力推动设立联合型行专调解组织,创建头部调解品牌,打造全国行专调解高地,积极弥补北京联合型行专调解组织发展的空白。”今年的北京“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毕菲带来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专调解组织发展的建议。
毕菲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既包括行专人民调解也包括行专其他调解,其依托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更强的行业信誉度,更高的调解效率,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众多行业、专业领域内纠纷。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北京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已成为全国的调解品牌。相较于目前运行已较为成熟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专调解组织在组织管理,调解员管理,信息化管理,指导与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行业领域培育行专调解组织的动力不足,同质性行专调解组织合力发挥不足。
据了解,近期,北京市出台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指导办法,为行专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提供新的有力支撑。毕菲说,办法刚刚发布不久,社会知晓度不高,还亟待加大宣讲力度,推进指导办法落地见效。她建议强化多渠道联动宣传、强化纠纷引导、完善相关配套信息公开。如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的接访部门,充分利用12345、12348、12368等咨询热线,对有专业领域解纷需求的当事人,主动推介行专调解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行专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并未专门设置行专调解组织栏目,建议以行业分类为基础制作行专调解组织名册,并完善行专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行业专业领域相关信息,为当事人选择提供充分的借鉴与参考。
毕菲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对行专调解组织的宏观指导和专项培育,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专调解组织,力求做到行专调解全覆盖。“应充分运用北京行业领域权威资源聚集的优势,推动更有影响力的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创设更多引领行专调解组织发展的规则标准,进一步擦亮首都调解品牌。”她说。
她认为,市场主体多元解纷需求庞大,积极探索行专调解组织市场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目前,针对商业调解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规范,北京应积极鼓励多元行专调解组织的发展,适时出台相关的政策。为此,她建议在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试点商事调解,行专调解组织可以依据标准收取调解服务费,鼓励商业调解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供稿:西城法院
编辑:王新棠 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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