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干部宅基地高达7亩,面积超占30倍!该如何处理?

一介村夫 2024-03-01 10:24:56

近日,网上有人曝光,广东揭阳一个村里,村书记的宅基地面积高达7亩,里面建有两栋别墅,院墙、大门建得富丽堂皇,跟普通村民的房子、院子相比,完全就是两个世界。

暂且不说房子如何豪华,毕竟赚钱多的话,想怎么建房都可以,但宅基地这个面积,可就不符合规定了。我们国家现在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都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都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免费分给村民使用。

宅基地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一户一宅”,凡是农村居民都不能例外。“一户一宅”中的“一宅”,指的不是“一处”宅基地,而是“一样的宅基地”,即一个村子,大家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一样的。比如说,这个村子每户宅基地面积为100平方米,每家每户都应该是这个标准,有的是一处宅基地,面积是100平方米,有的是两处小宅基地,加一起也是100平方米,这都是允许的。

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如果说村民通过继承本村亲属的宅基地,或者通过购买本村其他村民的宅基地,形成了“一户多宅”,则也是可行的,不违反“一户一宅”的要求。

但被曝光的这处村干部的宅基地,面积高达7亩,约4600多平方米。而当地即广东揭阳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分别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即使是在山区,每户宅基地最大也就150平方米,该村干部的宅基地却达到了4600多平方米!超占了30倍,这可就不是一般的宅基地超占了。

这么大面积的宅基地,是怎么来的?常规的申请,肯定行不通,即使打了申请,上级也不批。那会不会是买其他村民的呢?估计也不行,超占30倍,就要买30户村民的宅基地,还要连在一片。继承来的?这么大面积的土地,能祖祖辈辈传到现在,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那么,如此面积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呢?普通村民,宅基地面积超标需要缴纳超占费,或者叫有偿使用费,这只是在超占面积有限的前提下。比如说宅基地面积标准是100平方米,有村民家里的宅基地达到200平米,这样多出来的就要缴纳有偿使用费。

超占30倍的宅基地,显然已经不适合缴费使用的范畴了。按照各地的规定来看,一方面,对于可以缴纳有偿使用费的面积,可以交费使用,村干部家的宅基地,150平方米是没有任何问题的,15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之间,可缴费使用。

那么,300平方米到4600平方米的面积,就要进行拆除回收了。除非该村干部能拿出这么大面积宅基地都是祖传的证据,或者买了其他村民宅基地时办的手续。如果都无法证实,超标面积都要拆除回收。

近年来农村大力整治超占宅基地,清理各类违规占地,该村干部的宅基地无法证明其来源合理性,就毫无疑问属于违章占地,理应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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