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虽然会被延迟,但他最终会到来,因为人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需求是不可遏制的,那么,爱情也可能会被迫等待?还是为财而来?
我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同村孩童失踪,成为嫌疑人江西一男子因为误判,获罪被羁押近27年后,无罪释放得到国家接近500万元的赔偿。
该男子被释放后与汪女士经人介绍交往,最终走到一起,在正义迟到了近30年后,他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
1993的一天,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一件事,清晨,村里的居民们都在忙着起床做早饭、去田里干活。
大人们都忙着下地干活,没有那么多精力在孩子们身上,6岁的小男孩张振东和4岁的弟弟张庆伟,张振东和张庆伟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是在村子里到处玩耍。
10月24日这一天,张振东张庆伟两兄弟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出门去附近的小河边玩水,大概是又约好了一起去小河边的营地过家家。
当天下午家长发现两个孩子失踪了。
两个孩子的父母起初并不着急,因为村子里的人们大多彼此熟悉,孩子们可能不知道跑到哪里玩一整天,忘记回来也是会发生的事。
他们以为孩子们只是去附近玩耍,一会儿就会回来。可当到了傍晚吃饭的点时,两个孩子还没有回来,这时家里的父母们开始感到不对劲了,他们四处寻找孩子,但是没有任何线索。
父母们的心情沉重,他们开始担心孩子的安全,因为附近有山,害怕他们跑进山里,被野兽伤害。开始四处寻找,但是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邻居们得到消息后也纷纷加入寻找队伍。他他们不断地在村子里面四处奔走,呼喊着孩子们的名字,但是除了彼此的呼唤声,没有任何回音。
张振东和张强的父母更加不安,他们当即找到了当地的警察局报案。1993年10月24日,男童张振东和张庆伟被发现死在家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两家的父母都悲痛欲绝,难以接受。
令人没想到的是,两个孩子的不幸并非天灾而是人祸,孩子身上被发现了手卡、绳勒、棍打等被人故意虐杀的痕迹,更令人没想到的这份人祸的灾难延伸到了无辜的张玉环身上。
24日这天,孩子的尸体被发现后立即送去检查,村里面的医生告知两家的父母,两个孩子身上有淤青,脖颈处有少量疤痕,极有可能是他杀。
两家父母在伤心的同时,更加悲愤,是谁会对两个年幼的孩子下此毒手呢?
尸体发现的位置并不在村里的小河附近,而是在离村子有一段距离的下马塘水库附近,这里位置偏僻,而且离村子有一段距离。
仅仅是张振东和张庆伟两个4岁和6岁的两个孩子,两个小孩子玩耍根本不会走到那里。
医生的分析一说,两家的父母当即就坐不住了,他们立即找进贤县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根据警方走访调查结果,村民张玉环成为了嫌疑人。张玉环是张家村的富户,通常在外地打工,只有在农忙时节才返回村庄帮助家人收割和种植。
警方调查后认为,由于张玉环与遇害人的两户人家曾发生邻里纠纷,因此存在犯罪动机。
有人举报张玉环在当天午间11点左右回到村子里的家,而法医鉴定显示两名死者是在中午12点左右死亡的,这两个时间节点是相符的,也存在作案可能性。
警方还曾经发现水库旁边的麻袋和张玉环身上的黄麻纤维是相同的,这也增加了他的嫌疑。
当晚张玉环住在麦场,没有回家,而他也没有人给他提供不在场证明,再加上张玉环有一道无法解释的伤痕。
而他在警察的询问中并未交代清楚,这使得对凶杀现场的疑点不能很好地消除,因此警方认为他涉嫌重大罪行。
最终,张玉环被带走接受调查,身份成为嫌疑人,但他从未想到这一去便是27年之久。
屈打成招,在狱中度过27年据新闻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发生了两名男童张振东和张庆伟的凶杀案。
案件的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疑犯。在经过一年的审判后,1994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有罪。
认为他是使用手铐、绳勒、棍打死张振东和张庆伟的凶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然而,张玉环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经过多次审判,最终在2001年10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张玉环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尽管张玉环仍然多次喊冤,要求重审,但最终还是背上这份罪名进了监狱。
实际上,据张玉环事后接受采访时透露,他在1993年10月被拘留后曾面临威胁,被迫承认自己有重大罪行。
他坦言自己之所以签下认罪书,是因为看守所的人威胁要利用他的妻子,逼迫他承认罪状。无奈之下,他才被迫签署了这份不实的证明。
在经过多年的抗争和诉讼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2020年4月2日,张玉环在其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向广西省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共包括五项内容:
其中,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152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的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46434.5元,以及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这些要求的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2297549元。
江西高院在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之后,曾多次找到张玉环及其律师和家属进行协商。
然而,在协商中,张玉环和代理律师曾要求100%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最终,江西高院综合考虑了当地以往的判例,并依据最高法规定的“35%”原则上限,确定了最终的赔偿金额。
得到数百万的赔偿金额后,张玉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自己多年来深感愧疚的亲生儿子,盖了一栋新房子,希望能给家人一些安慰。
在得到赔偿后的第2年2月24日,55岁的张玉环兴奋的跟周围的人说自己跟认识了一年的妻子结婚登记,真正开始了新生活。
张玉环在遇到如今的妻子后,秉持着老有所依的想法,他在55岁的年纪在选择了再婚,于是他俩便顺理成章的结了婚。
两人婚后表现的十分恩爱,会经常一同去公园散步,张玉环表示两人在一起就是为了相互有个伴,只希望两人能平平淡淡走下去就行。
尽管网友们知道后,纷纷表示希望其妻子并不是因为图谋张先生近500万的赔偿款。
毋庸置疑的是这确实是张玉环新生活的良好开端,在正义姗姗来迟27年后,他虽心有不甘,但幸好国家对其有一定的补助。
且张玉环在有了这近500万的赔偿款之后还娶了媳妇,对他来说有个伴相伴到老已经很知足了。
尽管这个故事已经属于人间悲剧了,但苦尽甘来,也算有个好结局,希望好人一生平安,再不受屈打成招的苦难!
本案相关法条疑解一、如果被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宣判,能得到国家赔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受害者均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形式主要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赔偿项目涵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精神损害、身体伤害(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以及死亡(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方面。
张玉环经历了近27年的冤狱,本应在人生黄金时期享受幸福人生,却遭遇不幸。此次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按照该标准,张玉环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金额约为339万元(计算公式为:9778天×346.75元/天=3390521.5元)。这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期望这份补偿能为张先生带来一缕温暖。
二、张玉环为何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处有罪?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疑罪从无原则是确立在1996年修改的刑诉法第140条、第162条第三项,并在2012年修改的刑诉法中得到坚持和加强。
然而,在张玉环案件受理之初,这一规定尚未写入法律条文,尽管张玉环最初翻供后,还进行了层层上诉,并频繁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申诉,可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张玉环无法得到无罪的开拓和证明。
因此他的上诉和申诉多次遭的驳回,该案也维持了原判。
后来“疑罪从无”的前提虽然被提出,但实施力度和具体范围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完善。因此,张玉环案的审判过程中并没有得到疑罪从无原则的保障。
弗洛伊德说“ 人的内心,既求生,也求死,我们既追逐光明,也追逐黑暗。”即使我们都说正义,虽然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但他的后一句同样重要:“迟来的正义也许就不再是正义了”,张玉环的案件是当时时代背景下造成的悲剧。
但他应该提醒我们,即使在现代,司法逐渐健全的时代下,我们也应当对于生命和正义保持敬意。
之前有报道过 还是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