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元坐地起价要到900元还不够,搬家公司7人涉强迫交易被公诉

扬眼 2025-03-30 19:12:25

网上下单搬家“一口价”158元,到场却坐地起价涨到900元,动辄言语威胁、恐吓辱骂!近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对王某等7人提起公诉。

案件回到2023年6月,刘女士因孩子高考结束,从租住房搬走,在网上下单158元同城搬家服务。当天,搬家公司派3名工作人员上门,将东西全搬上车后运往刘女士家楼下。此时,工作人员提出搬家上门费每人300元,3个人就是900元,车费另算。听到这刘女士傻了眼。

争吵一个多小时后,因害怕对方报复,她支付700元搬家费,更来气的是对方收钱后竟径直离开,并没有帮她将东西搬上楼。刘女士选择报警。无独有偶,公安机关通过对该搬家公司派单信息反查,发现全市有近20起在搬家过程中遭遇现场坐地起价,公安机关开始立案侦查,将以王某为首的10名搬家公司工作人员抓获。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对王某及赵某等3名积极参与人员提请盐都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原来,2022年11月,王某与他人合伙成立搬家公司,并先后招募李某某、高某等9人为货车司机或搬运工,王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为吸引客户,在多个平台发布搬家广告,以“一口价”吸引消费者。王某亲身传授获取高额搬运费的业务“知识”,在已经实际控制物品的前提下,以人工费、工时费、车费等理由向客户提出加价,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停止搬运,并以拒不离开、言语威胁、吵闹辱骂等软暴力方式进行纠缠,如遇态度强硬的,就略作妥协适当让价。因王某招募的员工大多为外地口音,且有暴力犯罪前科或文身,绝大多数消费者因担心报复只好接受。这样一来,公司每单获得的实际费用是原“一口价”的2倍甚至9倍多。

2025年2月28日,盐都区检察院对王某、钱某等7人以强迫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赵某、金某、陈某等3人作出不起诉,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管莹 邓凯 陈洁

校对 王丽丽

编辑 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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