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6名男子突然闯入,主人挥刀防御,两审均判有罪,结果如何

云海煮茶 2023-03-13 17:04:35

做生意,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很多时候,真正要面对和处理的,并不是客户,而是同行。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格局不高的同行,总是会用各种办法使绊子,尽管共赢才是出路,但在短期内,肉眼可见的情况下,总是有人嫉妒同行比自己做得好。

同行之间的竞争有时候,就是直接和残酷的,甚至有些会直接采取暴力的方式,用现在的网络术语说就是,所谓商战,就是如此的朴实无华。

辽宁抚顺的尹某,就遇到过一件同行恶意竞争的事情,这件事对他打击非常大,差点彻底给变了他的一生。

80后的尹某,开了一家配货站,非常的吃苦耐劳,很快在当地做的小有名气,而且他吃住都在店里,很有拼命三郎的架势,为的就是能把生意做得更好。

案发当晚,有6名彪熊大汉突然闯入尹某居住的配货站,并对尹某破口大骂,要尹某退出竞标,并对尹某推推搡搡,拳打脚踢。

尹某慌乱之中,从地上拿起一把刀挥舞,要求几个人退出配货站,几个人并未理会,继续殴打尹某,混乱之中,尹某刺伤了魏某的腹部。

几人慌忙拨打了120,后经法医鉴定,魏某构成重伤二级,而尹某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尹某属于防卫过当,在几个人并未持刀的情况下,自己持刀重伤一人,超过了必要限度,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尹某坚持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当时六个人对自己拳打脚踢,情况非常危急,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尹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尹某不服,上诉刀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属于防卫过当,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一审判决,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判决尹某赔偿受害人魏某经济损失共计约3.6万元。

二审判决之后,尹某不服,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尹某的再审申请后,指令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辽阳中院再审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规定,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尹某当时在晚上,突然遭遇到六个彪熊大汉的围攻,根本无法考虑到后续是否有更为严重的伤害,在那样的情况下,也根本无法做到防卫恰如其分,做到不伤人。

六个人围攻一人,这样的情况下尹某拿起地上的刀,行为并没有超越必要的限度,因为构成正当防卫。

最终法院判决尹某无罪,并撤销了3.6万元的赔偿。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比较难以认定,需要各方面的证据都比较充分合理的情况相爱,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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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3-13 18:21

    那六人是什么罪?判了几年?

  • 2023-03-13 20:45

    按照以前的正当防卫的机制,正当防卫根本不存在[得瑟]100个人揍你 ,只要没拿武器,你反击就不能拿武器,不然造成后果就是防卫过当[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可笑不可笑!说的好像100个人用拳头打不死人威胁不到生命安全一样……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制定的……无语到极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