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2月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促进本地氢能产业的发展。根据《通知》内容,广州市将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加氢站提供财政补贴,特别是对于那些日加氢能力达到500公斤及以上(按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计算)的加氢站。
具体而言,对于油(气)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广州市级财政将给予每站1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补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固定式加氢站,则提供每站5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为加氢站建设提供额外补贴,但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站,并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的50%。
在支持加氢站运营方面,《通知》规定,对于已经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数据监测系统,以及符合特定价格标准的加氢站,将给予运营补贴。具体来说,如果加氢站的终端售价在2024年底前低于30元人民币/公斤,在2025年底前低于28元人民币/公斤,在2026年底前低于26元人民币/公斤,在2027年底前低于25元人民币/公斤,那么市级财政将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每公斤5元人民币的标准补贴给加氢站,但每个站点每年的补贴上限为150万元人民币。
为了促进氢能车辆的规模化应用,《通知》还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对于满足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要求的前1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这些车辆需是在2021年8月13日后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内登记上牌),并且其数据已接入国家、省、市的相关信息化平台。
同时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是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的,广州市将按照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给予每千瓦3000元人民币的补贴。单车补贴的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最小功率不低于50千瓦。中央、省级和市级的奖励资金将按照1:1:1的比例分配。一旦全省推广目标完成后,后续的补贴标准将另行制定。
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支持政策,广州市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环境,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成本,也促进了氢能车辆的应用和发展。此举预计将进一步推动氢能作为清洁能源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在减少交通领域碳排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更多地区采取类似措施,中国有望加速实现其绿色能源转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