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第二轮比赛中,国青U20队以5-2的比分大幅击败了吉尔吉斯坦国青队。众人都批评对手的竞技手段过分粗鲁,然而,从吉尔吉斯坦的立场出发,与其无法与之抗衡,为何不选择进行一场“绅士式”的比赛呢?无疑,若能展现出温和而坚定的比赛风格,国青队完全有能力将对手的得分压制至零,并以10比0的显著优势取胜。
为遏制国青的攻势,吉尔吉斯坦球员屡施大幅度犯规,尽管如此,他们所得的黄牌数量仅比国青多两张,犯规次数亦仅超出7次。显然,裁判的放任在此过程中扮演了何种关键角色。甚至于对手的第二次进球,也是在明显的身体阻挡犯规之后实现的。
不仅仅限于此次赛事,前一场比赛中,国青队以2-1的成绩击败卡塔尔,取得开门红之际,裁判的判罚倾向明显倾向于对方队伍。这亦是导致中国青年队在净胜球方面显著不及澳大利亚青年队的关键因素。显然,官方旨在推动澳大利亚位居小组首位。鉴于国青与澳大利亚在最后一轮比赛的高概率结局,双方很可能以平局收场。
若B组排名前两位的队伍为伊拉克与沙特,国青队即便获得小组头名或次席,其实际差异性并不显著。然而,若B组的次席归属约旦队,则夺取小组首名的地位便显得至关重要。显然,官方的立场倾向于支持澳大利亚。类似地,这就好比2014年澳大利亚的球队在亚洲冠军联赛中的表现。
显然,若比赛更具体育精神,卡塔尔与吉尔吉斯坦将遭受国青队更大的净胜球优势。换言之,若在最终阶段,国青队凭借净胜球的领先地位超越澳大利亚队,将更有可能摘得小组第一的桂冠。
换言之,假若双方在比赛中展现出较高的体育素养,澳大利亚U20队显然难以与国青队抗衡。国青队的年轻球员们获胜的可能性极大,即便在净胜球方面不占优势,也能确保小组排名第一。
核心的问题在于,澳大利亚国家队几乎不可能与国青队进行“文明”的比赛,相反,他们可能会展现出比国青此前遇到的对手更为粗犷的战术风格,结合其在身体素质上的明显优势以及球员们的强大冲击力,这将使国青队所面临的局势变得更加严峻,因此国青队遭遇失利的风险实际上更高。裁判无疑会放任澳大利亚球员的激烈动作。这一论断已在过往多级别的中国国家足球队对阵澳大利亚队,以及中超联赛球队对战澳大利亚职业俱乐部的赛事中,得到了反复验证。
确实,老黄先前持续批评指责,主要针对对手的"非体育道德"竞技风气,以及对亚洲裁判所体现的所谓不公平判罚表示不满。换言之,18强赛中的中国队是否等同于U20亚洲杯上的吉尔吉斯斯坦队呢?在18强赛中,中国足球的对手理应是来自U20亚洲杯的国青队。或许中国足球国家队与对手之间的实力差异,相较于吉尔吉斯斯坦U20队与国青队之间的实力差距,显得更为细微。
然而,在16强赛中,若要取得令人满意的佳绩,国家队需效仿吉尔吉斯斯坦U20队对阵国青队时的战术策略。基于原本实力即处于劣势的情况,若再选择与对手进行“文明足球”的较量,无疑是自寻死路。
显然,亚洲裁判在对待中国国家足球队时,难以像对待吉尔吉斯斯坦U20队伍那样偏袒,他们可能会对犯规行为毫不留情地出示红黄牌。然而,人类的心理往往显得易感,行善不足则可能导致心灵变得柔软。倘若国家队在与日本、沙特及澳大利亚等队伍的较量中,展现出类似于吉尔吉斯斯坦U20对战国青队时的竞技水平,老黄坚信,经过三场比赛后,亚洲的裁判们恐怕真的会丧失底线,每场比赛都会对国家队施以严厉的判罚。黑色现象无疑仍将存在,但可以预期其强度会有所减弱。
反正对阵日、在中国足球国家队(简称“国足”)面对不可避免的失败时,应致力于提升比赛的激烈程度,确保即使在不利条件下也能展现出最佳竞技状态。这包括在裁判允许的范围内,提高球队的拼抢强度和斗志。通过这种策略,国足可以在后续比赛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优势,进而改善整体表现和比赛结果。遗憾的是,18强赛已过去一半,即便国足采取了这样的策略,其实际成效也将大受影响。无需提及老黄的观点,其根本无法对国足产生任何影响。不过,作为一个关注中国足球的中国人,我仅仅是与大家一同分享我个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