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于2023年2月22日发生,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联合督导组深入事故企业开展整改评估工作。督导组在为期一个多月的评估中,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3884项,行政处罚6610万元。 在追责问责方面,企业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3人,党政部门责任被追究22人。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委书记被免职,内蒙古阿拉善盟党委常委、常务副盟主任被免职,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免职,党委书记被免职。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内蒙古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联合督导组对事故企业开展整改评估工作,在事故企业安全治理水平有所提高的基础上,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