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4时许,周某国在瑞安市某街道二楼出租房内,对他人(未满14周岁)采用触摸脖颈、搂抱等方式进行猥亵,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国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由于周某国已满七十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4月2日14时许,周某国在瑞安市某街道二楼出租房内,对他人(未满14周岁)采用触摸脖颈、搂抱等方式进行猥亵,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国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由于周某国已满七十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