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金鸡笼村党总支书记杨广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之以恒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精准有力的举措,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了司法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过去一年,杨广奇多次受邀调研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深切感受到,宣城中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成效。通过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府院联动盘活破产企业资产、“破产﹢招商”等一系列工作举措,护航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实现办理一案、救活一企、带动一业的良好社会效果。广德市、宁国市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出台举措,精准服务企业需求,为当地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杨广奇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依法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记者:张孟 周瑞平 | 通讯员:洪骏
见习编辑:孙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