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很多女子“卖身葬父”,为何不地方直接埋了?其实很难

江左梅郎苏阳说 2024-08-13 13:49:23

人类社会得以正常运作,归根结底绕不开“规矩”这二字,如同精密的仪器在设定好的程序下工作。

而人类的思想太过愚昧落后,就会诞生一些不可理喻的封建礼教,尤其对古代女性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压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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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爷行行好,只要能给钱葬父,小女子做什么都愿意..”

相信爱看古装影视剧的人们,都会对这一画面印象深刻:

一位衣衫褴褛的弱女子,脖颈上挂着木牌小声啜泣,牌子上则写着“卖身葬父”几个大字,显得是多么凄惨、悲痛!

以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卖身”是多么荒唐的事情,肯定只是夸大其词的说法,有谁会真的愿意做这种事呢?

其实这并非虚言,“卖身”早在中华文化诞生之初就已有了雏形,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局面。

许多国家为确保盟约的稳定,习惯将国君之子作为担保,“卖”给他国充当人质,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债务担保形式。

或许是民间受到了一定启发,战国晚期逐渐流行起来“卖身”还债,债务人若是无法偿清债务,债权人则有权支配对方的自由。

有些债权人则更加狠毒,故意立下牵连子孙后代的契约。

一旦对方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子孙后代永远都无法翻身,只要债权人家一天不消失,就多一天成为对方家的奴仆。

而卖身葬父的出现,要归功于汉代一则耳熟能详的典故,那便是“董永葬父”。

董永幼年丧母,青年丧父,因家境太过贫寒无力操办葬礼,于是便想了这么个法子,将自己当作商品卖给富户人家来换取丧葬费。

最终他的孝心感动了上天,仙女下凡为他抵债赎身,造就了一段美好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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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董永终究是典故,现实压根也不会有仙女的存在,人们为何会如此推崇“卖身葬父”呢?

说到底都是统治阶级的手段之一,皇权的稳固离不开民众思想的拥护,而控制民众思想最主流的办法就是推广儒家思想。

在董仲舒等儒家的宣传下,汉代的儒学以“孝”为核心再借助董永的故事,使其彻底扎根于世人的心中。

孝在古代有多么重要呢?毫不夸张地说,古人把看得比自己生命还要珍贵,甚至用命相抵也无怨无悔。

在古人的思想之中,一个人平庸无能顶多只会是饿肚子。

可一旦被打上“不孝”的牌匾,就会背负上无法去掉的污点,永生永世都会被旁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这比要了他们命还痛苦。

可有人愿意卖身葬父,不仅不会被人鄙夷、看不起,还有可能会得到朝廷赐予的荣誉,这是何等的光荣、骄傲。

随着文明的不断进步,历朝历代政府也在努力取缔“卖身葬父”,明令禁止参与任何相关的活动。

奈何老百姓受教育程度太低,对这一思想狂热至极,街边常有效仿董永的苦命人,也不乏一些投机取巧之人混进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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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父”的大部队里,绝大多数都是娇弱的女子,几乎很少看到男性的身影。

这点其实也并不奇怪,男性往往是社会最重要的劳动力,有手有脚就可以靠劳动换取生存的机会,再不济就是被迫充军。

女性则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几乎丧失了自主生存的能力,“卖身”反倒是最便捷的途径。

看到这许多人可能会非常纳闷,过去地广人稀,就算再没有钱随便找块地埋掉不也可以吗?

为何还要乞求别人帮忙下葬?这里面牵扯的因素那可谓是相当复杂,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下葬的。

别看古代人口密度不如现代,放眼望去大片大片的杂草丛生的土地,绝对没有人敢随便乱动。

这些土地只是暂时被搁置,不代表是无主的土地,大多都由地方官僚、地主所垄断。

而古代对土地资源看得相当重视,随意乱动他人土地轻则受罚,重则甚至会人头落地,这招足以震慑住一大批普通百姓。

譬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当年就因家境太过贫寒,根本没有钱给自己的父母下葬。

走投无路之下,他和哥哥也打算效仿“卖身葬父”的招式,恳求附近的大户人家能行善事。

最后还是邻居一家看不下去,送给他们一块荒地下葬,兄弟俩随便拿破布将遗体一裹就地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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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连堂堂七尺男儿朱元璋都如此窘迫,更别提那些家破人亡的女子们。

在地主豪强的眼中,她们也顶多是可以蹂躏欺辱的玩偶,地位、价值根本比不上可以生产的劳动力。

不过又会有人疑问,既然没有土地可以供人下葬,何不跑到野外找块僻静地方掩埋呢?

这一点放在过去也是几乎不可能存在的,古人之所以这么执着要葬在合适的土地,主要是在意逝者遗体是否能完好保存,不被外界所打扰。

若是埋在荒郊野地,又没有棺木的保护,指不定哪天就被野兽刨出来啃食殆尽,而且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荒郊野外都不好走,在机械不发达的年代,想找人运到偏僻的地方,也是极为困难的,火化又不被世人所接受。

另一方面则是受古代户籍制度的影响,女子要想妥善处理好安葬亲人的事情,远比想象中要困难的多。

原来过去每个女子的户籍,都是依附于父母的户籍之下。

也就是在哪里出生就在哪里登记入册,日后出点什么事情方便查找信息,顺带能通知下身边的亲属。

对于在哪里下葬,古代也有着相对严格的规定,最好带回出生地的户籍入土为安,也符合“落叶归根”的传统思想。

这么做也有一定的道理,随随便便让外来人在本地下葬,要是涉及杀人越货的案子那麻烦可就大了,朝廷怪罪下来谁都逃不了被责罚,乌纱帽还没有戴稳就要被一把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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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想要异地下葬也不是不行,就需要跟当地官府通知报备、走下流程,以防私自掩埋被发现后惨遭移坟。

但过去通信技术非常落后,确认户籍信息需要漫长的等待,要是两地相隔太远不等得到批准,恐怕遗体早就发臭腐烂。

不管是异地下葬,还是自行带回家入土,都免不了要花钱找人帮忙办事,还要举办一场简单的葬礼,前前后后又是一大笔开支。

单凭一个弱女子短时间内去哪能筹到这么多钱呢?

况且随身带着遗体迟迟无法下葬,会给女子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事情,也会被旁人视作“晦气”的象征,迟早会被风言风语所抨击。

在残酷社会的挤压排斥下,多数女性要么卖身成为地主家奴婢,要么含泪投身于青楼之中。

这些女性卖身之后的结局不用想也知道,运气好碰到心善的主人家,或许还能吃上热乎的饭菜。

运气不好被卖给暴虐、好色的主人,大多都会惨遭折磨、身患重病,在绝望孤独中离开人世。

归根结底,女子“卖身葬父”是无奈之举,也是古代社会最阴暗、残忍的写照之一,卑微的出身、地位让她们没有反抗的余地,为了填饱肚子只能顺应时代洪流前行。

不管男女性别,谁都想要体面、风光地度过一生,若不是生活所迫谁会愿意做“卖身葬父”的事情呢?

传统思想固然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可并非样样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是最正确的道路。

相信当今乃至未来,我们日益强大兴盛的社会,都不会再出现“卖身”的悲剧,向着更文明美好的未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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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3 15:23

    高额的丧葬费,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起的,这就是贫富差距

江左梅郎苏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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