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故事后续:
这99位“被告”都是“杜粉”?为什么不说100个呢?难道说“99个”这个数字听起来要比“100”个少些且好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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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敏方最先在网上说出“偷换”谣言,该当何罪?
许敏方的某些“支持主播”造谣“偷换”…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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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某些造谣“偷换”的许粉就可以因当事人许敏这把“保护伞”而就可以为所欲为、随意猖狂地网暴无辜者、受害者杜新枝全家人吗?
难道说“谣言头子”就可永远坐“原告席”?而无辜者永远都是她的“被告”?
难道说“谣言头子”做的恶还不多么?她方当年最先抱错了孩子…又把孩子养成肝癌晚期…孩子在网暴中、在重病中离世…她方又最先说出她自相矛盾的“偷换”论…由此引发受害者杜新枝全家人及其支持者网友惨遭网暴长达4年左右的时间…
难道说“加害者”还要状告“受害者”?如此的话,这个应该涉嫌诬告?
例如,“被告”西窗、奇迹…究竟是她们的“过错”大,还是“原告”的过错大?她们只不过是质疑“原告”的疑点罢了…
网暴官司只能在网上找证据!网民有权依据网传资料加以合理质疑…
难道说“原告”不断地状告“反对者”…是为了让网民“拼命买妮妮云昊的货”吗?这些怂恿者就“希望许妈打官司有钱吗?”于是乎,“原告”就不断地打官司、浪费司法资源以得到网民的“下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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