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于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杞麓湖划定禁钓区和明确禁钓期的通告》。《通告》的实施,对杞麓湖水质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如期实现水质脱劣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通海县杞麓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调整杞麓湖禁钓期,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现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杞麓湖湖体水域。
二、禁钓期: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禁钓区、禁钓期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行为和非法捕捞活动。
四、禁钓区、禁钓期根据杞麓湖水质监测情况及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依法查处。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在禁钓区、禁钓期内垂钓或非法捕捞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0877—3030001、0877—8892959。
八、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