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人社局发布了《2024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为了进一步推动东莞市深化创新驱动、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精神,2024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4年7月6日—8月18日。
二、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相关事项
(一)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并已成功申领首期申请的。其中,以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所在单位须符合限定用人单位范围(详见附件1)。
(二)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市;
2.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至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须在《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附件1)所列单位工作。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2. 补贴方式:
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综合补贴分3或5年等额发放的,每年需申请一次。
2.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3. 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目录:
备注:
本次申请只受理后续期数的申请,为简化申请材料,条件类别材料不要求再次提交。如审核时需补充材料,请按审核意见提交。
如您有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申请材料等问题
可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