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在两年内对322名不适宜、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这一数据不仅体现了当地党委的坚定决心,更折射出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层突破。从副科到正厅,不同级别的干部同步纳入调整范围,彰显了制度执行的刚性力量。
长期以来,干部管理中存在"能上不能下"的顽疾。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导致部分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有甚者,个别地方搞"一团和气",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内蒙古的探索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其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将干部履职情况量化细化,为"能上能下"提供客观依据;其二,完善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干部调整有章可循;其三,强化制度执行,打破"好人主义",真正让制度长出牙齿。这些做法为破解干部管理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更多地方像内蒙古一样敢于动真碰硬。只有让"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才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