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已经在缴纳社保“第六险”了吗?以前我们常说社保有“五险一金”,其实现在已经有“第六险”了,就是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
长护险主要是为失能人群提供护理服务和费用保障的,可以减轻家庭经济和照料压力,缓解家庭照料者负担,缓解医保运行压力,改善老年生活质量。在“老龄化”加速的大背景之下,长护险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凸显。
2016年9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拉开了国内长护险的序幕。
长护险政策演变
试点至今,已累计覆盖49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约1.7 亿人,累计超200万人享受待遇,支出基金约650亿元,人均待遇支付水平达到8642元/年。
如果你在试点城市,你其实已经开始缴纳“第六险”了。但各地政策不一致,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浙江省宁波市,每年在职职工由个人和单位各承担45元,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
比如在重庆,在职职工个人和单位均按个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0.1%缴纳,但是是从个人医保账户和单位医保基金中代扣代缴的。
比如在云南昆明,在职职工个人和单位均按个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0.2%缴纳。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各按基数的0.2%缴纳。
长护险在国内诞生较晚,主要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制度框架不清晰:长期护理保险缺乏统一的制度框架,存在碎片化,包括参保对象、经办模式和政策项目等方面的碎片化。
2.基金可持续性问题:筹资渠道单一,医保基金面临威胁,未来基金运行可能面临调整和资金储备不足的问题。
3.代际公平问题:代际间和代内的公平性有待提升,尤其是缺乏关于缴费水平的讨论和实践。
4.评估标准不一致:各地评估标准存在差异,尤其对失智人群的关注不足。
5.护理项目匹配性不足:补贴项目与老年人需求的适配性有待提升,服务项目的个性化与标准化难以统一。
6.配套资源不足:人才供给不足,商业长护险产品较少,监管主体和体系尚未形成。
未来要让我国长护险长期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
1.明确底层逻辑:长护险需要明确基本定位和底层逻辑,包括政策目标、基本定位和运营模式。
2.提升运行效率:加强制度衔接和整体性,拓宽保障项目范围,兼顾标准化和灵活性,建立精算系统及储备金制度。
3.平衡受益水平:考虑区域和人群之间的差异,统一管理参保人群,完善农村地区长护资源配套设施服务,设定参保人群年龄限制。
4.完善配套资源: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建设养老护理产业基础,鼓励商业保险加入,完善相关立法和监督。
5.这些方向涉及到长期护理保险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共同努力,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性和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后问一句,你知道你已经在缴纳社保“第六险”了吗?你认为长护险对你来说是否有必要呢?